居住权人的继承人是否能继承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12:37:56 387 人看过

一、居住权人的继承人是否能继承居住权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居住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

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男女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男女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上述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能否有权转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进行转继承的。转继承一般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转继承需要具备的要件:

(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

(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

(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

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

代为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两者极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性质不同。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因此,又称“二次继承”“再继承”;代位继承实则一次继承,只不过是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根据不同。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而代位继承的发生乃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3、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还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5、法律效力不同。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n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人有什么样的权利
    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只有公房的使用权才可以被继承。居住权人权利包括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的附属权利、房屋修缮以及出租。根据民法典规定,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一、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因为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就消灭了,法律又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人有什么样的权利居住权人权利包括: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
    2023-04-23
    188人看过
  • 继承居住权期限
    一、继承居住权期限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另外,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房产继承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
    2023-05-03
    125人看过
  • 继承的遗产房子的居住权可否继承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继承,同时不能转让。一、民法典规定的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什么人享有居住权呢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三、可以作为遗产的都有哪些可以作为遗产的如下:1、遗产是指不因被继承人
    2023-03-28
    229人看过
  • 居住权房屋继承后有继承权吗
    不可以。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拥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一、居住权需要房主同意吗一般是不需要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由此可见,居住权是一个他物权,就是说居住权人可以在不拥有房产产权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也不能干涉居住权人使用住宅的权利。居住权是从原来房产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如果房产上登记有居住权人,除非居住权终止,不然房主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二、永久居住权可以撤销吗?居住权是可以撤销的,居住人放弃居住权或是居住权到期的算是常规居住权消灭。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居住权:1、故意侵害住房所有权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或者对其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2、危及住房安全等严重影响住房所有权人或者
    2023-04-10
    51人看过
  •  未取得户口的继承人是否具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户口的人也可以享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公民因死亡而发生的财产转移,其中包括对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当事人可以通过遗嘱或依据合同等法律行为来取得居住权。继承人自身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户口的人也可以享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公民因死亡而发生的财产转移,其中包括对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当事人可以通过遗嘱或依据合同等法律行为来取得居住权。继承人自身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居住权。 民 法 典 规 定 : 无 户 口 者 有 继 承 权 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户口者有继承权。无户口者是指没有户籍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无户口者享有遗产继承权。因此,无户口者可以依法享有继承权,与是否有户籍无关。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无户口者的合法权益,使他们
    2023-09-02
    228人看过
  • 居住权与继承权谁优先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中房屋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一、房产证上的居住权不能直接继承吗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二、居住权可以对抗继承人吗可以。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房
    2023-03-18
    497人看过
  • 居住权的转让或继承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的。精神损害赔偿权能继承吗精神损害赔偿权不能继承,但也有例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被继承人享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不能继承。但是有例外,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起诉或者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予以赔偿的,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8-07
    250人看过
  • 居住权等同于继承权吗
    一、居住权等同于继承权吗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三、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
    2023-06-15
    127人看过
  • 居住权会不会够继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居住权会不会够继承居住权不能够继承。可以继承的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属于可以继承的人身财产权益范围。《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能否继承著作权能继承著作权的。但仅限于除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以外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属于前述遗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
    2024-01-21
    153人看过
  • 放弃去世人的继承权后有居住权吗
    一、放弃去世人的继承权后有居住权吗1、既然放弃继承权,房产由其他人继承,产权属于他人所有,应该无权居住了。但是,可以协议约定放弃继承权同时享有居住权。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1、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2、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
    2023-06-14
    451人看过
  • 房子的继承权和居住权能分开吗
    立遗嘱人可以将产权和居住权分开指定不同人继承。遗嘱的内容都是当事人生前对自己身后的财产处分的合法的意思自治的表示,在继承中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5-02
    331人看过
  • 居住权期限届满是否可以继承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02
    226人看过
  • 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
    一、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所以对于房子居住或处分时应当所有共有人协商一致;2、其次,我们还需要知道的是对于遗嘱的书写规范而言,它必须是本人所写,或者是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只有这样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一点我们需要予以注意;3、因此,假如说在遗嘱内容不详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就视为遗嘱遗失。那么我们说他的母亲、子女,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程序继承父的财产。至于房屋的归属,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所以说这个房屋应当是属于母、子、女这三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处分整个房屋;4、法律依据:《民法
    2023-04-14
    470人看过
  • 她有没有居住权和继承权
    一、她有没有居住权和继承权房屋所有没有人设立了居住权的,居住权人有没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享有没有占有没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继承人仍然有没有权利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没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没有占有没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成年的继子有没有继承权成年的继子是否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需要以扶养关系为前提。遗嘱继承的话,不受此限。首先,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2024-01-16
    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能继承的凭居住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我于1995年购买房屋一套,因弟弟为残疾人,就让他借住在家中,协议约定弟弟只有居住权。不久前,弟弟因病离世,我准备收回弟弟所住的房屋时,他的女儿却不予腾房,并称他爸爸有这个房屋的居住权,他作为女儿要求继承居住权。请问,居住权能继承吗华先生华先生:目前我国法律上未明确“居住权”这一概念,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中规定离婚一方可以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居住
    • 房屋久居住权能被继承吗久居住权怎么继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4
      居住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故居住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其最长期限为权利人的终生。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居住权怎么办?能否继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01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继承。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住所的有益物权,不得转让、继承。一般来说,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居住权是否是继承遗产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1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继承是否算终身居住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4
      1.不可以,居住权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