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一、羁押的特殊规定
特殊羁押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4条、156条和15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一般的案件在调查中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但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案件案情重大的、交通十分不便利的、流窜作案的,办案机关应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对案件的案件充分进行调查,判决案件的违法人员进行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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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羁押一日折底两日是哪些意思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9比如判了3个月,那么就折抵这3个月期间的时间。每天折抵2日,如果是3天,就是折抵6日,那就实际服刑时间就是3个月减6日,那个刑事判决书上最后都会写的很清楚的,还有执行通知书上也会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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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是撒意思??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就是在看守所的时间会折抵刑期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咨询A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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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羁押一日折抵是怎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2如果判决是管制的话: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所以拘役羁押一日折抵几日答案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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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前的羁押日期怎么折抵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9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缓刑日期问题的复函 1963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 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第55号函已收阅。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缓刑日期的问题,我院1956年9月26日法研字第9664号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管制前羁押日数如何折抵问题的批复曾经作过解答,即:“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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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羁押一日折成两日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4管制一日可以抵两日刑期拘役和有期徒刑折抵一日,无期徒刑没有折抵。 无期徒刑当然没有折抵的必要了,没有意义嘛,既然是无期徒刑,也就意味着理论上你再也出不来了,折抵刑期还有什么意义。只有对有期限的刑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折抵才具有意义。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