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盗窃不构成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5:00:06 333 人看过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入室盗窃的一般情况下判什么刑

入室盗窃罪通常情况下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盗窃案什么情况下构成盗窃罪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盗窃案件构成要件是什么1、盗窃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2、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3、盗窃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4、盗窃罪的主
    2023-07-23
    18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盗窃行为构成犯罪
    一、什么情况下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二、盗窃罪的量刑依据是怎
    2023-04-20
    129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2、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3、入户盗窃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4、携带凶器盗窃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若在盗窃
    2023-03-16
    383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2、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3、入户盗窃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4、携带凶器盗窃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若在盗窃
    2023-04-16
    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构成盗窃罪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
    2023-07-26
    227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2、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3、入户盗窃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4、携带凶器盗窃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若在盗窃
    2023-05-31
    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盗窃罪不构成犯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30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 哪些情况下构成盗窃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因此,实施盗窃行为,但是盗窃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 哪些情况下盗窃才构成盗窃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是刑法对盗窃数额的限制。盗窃数额的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接近大量起点。以破坏性手段盗窃财产损失、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金额较大的起点,参照有关规定,应达到规定金额80%以上。尽管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是如果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盗窃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五)不适用于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盗窃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9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 《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