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而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一、一般婚内男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一般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
二、夫妻之间有没有一种抚养义务
夫妻间不具有抚养义务,但夫妻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义务: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
3、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老公不给生活费是否可以离婚
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离婚。一般情况下,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是可以起诉的。因为父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承担扶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给付扶养费,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夫妻双方之间平等的义务,并不是一方的单独义务,当丈夫需要扶养时,妻子当然也同样要给与生活费。妻子可以老公不给生活费,导致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那么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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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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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关系的含义?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23扶养关系,在特定范围的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以生活扶助、供养为内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前者为扶养义务人,后者为扶养权利人。按照一些国家法律规定,扶养的范围主要包括配偶、直系血统、兄弟姐妹等。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 (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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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相关内容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当有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不再享受供养:一是劳动能力发生变化。如原来没有满16周岁,现满了16周岁的(不含在校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二是生活来源发生变化。如领取了养老保险金(不含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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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扶养义务吗?扶养义务内容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4(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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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赡养义务是不是和被扶养人有关系?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3即使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也还是要尽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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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没有多久才能免除同居义务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同居义务一般是不可以免除的,但是如果具有正当理由是可以免除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享有了同居期间的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以下情形构成停止或免除同居义务的充分原因: 1、有正当理由暂时暂停同居。因公务或私务需要,长期合理离家;因健康原因住院或者其他情况不能全部履行同居义务或者只能履行部分同居义务的。这种情况对夫妻关系没有负面或实质性的影响。中止同居的原因消失后,夫妻双方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