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是否应该有否决建设项目的决定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5:32:26 390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对分包商具有否决权。法律规定,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

承包商是甲方吗

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承包商是指有一定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流动资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格,在建筑市场中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获得工程价款的建筑业企业。所以,承包商一般是乙方,但对下游的分包商来说,是甲方。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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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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