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26:48 442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

(一)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

(二)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1、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

2、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一旦他方已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则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的不安抗辩权立即消灭,他方的请求权立即发生效力。

(三)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1、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2、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三、民事诉讼能否中断行政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不能中断行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无时效中断。《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所以没有规定诉讼中断的法定事由及情形,

因为行政诉讼时效中断将重新计算诉讼期间,导致行政行为长期得不到实际执行,同时违背行政诉讼的一事不再理制度,造成行政相对人逃避行政行为约束或滥用诉权。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系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相对人作出的且须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行政相对人一般应知道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及相关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公益诉讼属什么法院管辖范围
    一、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最高法院发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此外,该司法解释称,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调解,但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二、公益诉讼制度展望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的适用前景。第一、公益诉讼制度是社会主
    2023-04-15
    33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合同怎么样规定管辖法院的专用范围
    1、可以约定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2、以及其他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一、商标侵权纠纷能否约定管辖商标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借款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有效吗借款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就是有效的。因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三、欠款诉讼管辖怎么判定欠款诉讼管辖法院确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
    2023-03-12
    214人看过
  • 国内专属管辖权的范围是什么
    国内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如下: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诉讼的,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而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地或者主要继承地(按价值确定)管辖。外国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华合同纠纷(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中国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案件也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是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是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继承纠纷案件复杂,一般不属于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继承人死亡时有住所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2023-05-07
    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级别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内容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一、一中院管辖哪几个基层法院第一中级法院下辖浦东、徐汇、长宁、闵行、金山、松江、南汇、奉贤8个区法院。在我国法院共有四个级别,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二、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么确定管辖的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的确定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
    2023-03-19
    86人看过
  • 专属管辖的诉讼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2024-05-19
    283人看过
  • 专属管辖法条竞合适用范围
    一、竞合合作竞争理论,源于对竞争对抗性本身固有的缺点的认识和适应当今复杂的经营环境。企业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博弈,是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竞合是基于合作与竞争结合的经营战略,由商业竞争者合作工作能够受益的思想衍生而来。竞合商业模型建立在博弈论之上,是一种通过特殊设计的游戏来理解不同战略和结果的科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展)。传统经营哲学转换成博弈论,就是零和游戏,胜利者将拥有所有,失败者将空手而归;竞合的支持者主张引领一种正和游戏,所有游戏者获得的收益总和大于游戏者投入游戏的总和。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进行竞争,也有合作,是一种合作竞争的新理念。它强调合作的重要性,有效克服了传统企业战略过分强调竞争的弊端,为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注入了崭新的思想。同时,利用博弈理论和方法来制定企业合作竞争战略,强调了战略制定的互动性和系统性,并通过大量的沙盘推演进行博弈策略分析,为企业战略管理研究提供
    2023-04-27
    4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县级法院受理。(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具体规定是: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
    2023-06-19
    323人看过
  • 20年诉讼时效的管辖范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适用范围: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起诉继承遗产不得超过20年诉讼时效案情回放:家住门头沟区的李女士的父亲于1973年因病去世,母亲与他人,婚后将所住房屋进行了扩建和翻修。1985年李女士的母亲、继父相继去世。1993年7月,李女士继父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李女士于2009年4月起诉至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认为这套房屋是父母的遗产,自己有继承的权利,要求依法分割。李女士继父的子女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认为她早就放弃了继承的
    2023-07-05
    201人看过
  • 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二、劳动纠纷诉讼请求怎么写劳动纠纷诉讼请求应当按照自己的要求来如实的书写,劳动纠纷诉讼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三、劳动诉讼要提供什
    2023-09-16
    1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不同法院的级别和管辖范围
    民事诉讼阶段中,不同法院的级别和管辖范围: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商标侵权纠纷法院是怎样规定的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所以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二、如何选择行政诉讼管辖确定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办法: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
    2023-06-23
    67人看过
  • 民事纠纷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吗
    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范围,但如果双方愿意,也可以请求派出所出面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在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途径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
    2023-03-04
    400人看过
  • 哪些地方属于离婚诉讼的管辖地范围?
    离婚诉讼的管辖地: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诉讼离婚的费用,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问题的,诉讼费一般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即一件离婚案件就是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需另行缴纳的(即诉讼离婚涉不涉及财产分割及涉及财产分割,但财产数额在20万以内的只需要缴纳三百元诉讼费),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如,分割的财产是100万的,缴纳的费用的金额就是100万减去20万,这个80万的数额的0.5%加上原本的基数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7-03
    248人看过
  • 专属管辖适用于哪些案件范围
    一、专属管辖适用于哪些案件范围专属管辖适用于以下案件范围:1.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二、专属管辖和仲裁协议谁优先法定管辖与仲裁管辖并不存在谁优先于谁的情况的。仲裁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对该协议效力的限制。从立法和实践来看,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及法院在确定仲裁管辖权时主要考虑下面三个因素:一是当事人之间有无签订有效、可执行的仲裁协议;二是争议事项是否具有可仲裁性;三是提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在仲裁机构或仲裁员的受案范围内。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试图否认仲裁管辖权,理由也主要出在这几方面,使仲裁管辖权足以成立的每一个因素和环节反过来都有可能成为当事人抗辩的理由,即:否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或可执行
    2023-08-13
    390人看过
  • 管辖范围中哪些方面属于专属领域?
    专属管辖范围:1、国内专属管辖范围:(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2、涉外专属管辖范围:(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是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19
    14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由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由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由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继承人死亡时住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诉讼离婚的管辖范围管辖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28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理人民法院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1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主要有四个,详细的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在此就不赘述了。
    • 民事诉讼内专属管辖排除普通管辖可以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8
      是的,如果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的就遵守专属管辖规定,不再适用普通管辖的规定。
    • 专属管辖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9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