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在闲置土地上申请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41:04 153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闲置土地处罚前,应当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申请听证的权利,因此可以申请听证的人就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五条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作出征收闲置土地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前,应当将申请听证的权利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办法》第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对罚款数额较大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听证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违法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应当进行辩护和质证;(七)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经核实后交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闲置土地相关文章
  • 土地被闲置的,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吗
    土地被闲置的,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吗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1款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
    2023-03-01
    221人看过
  • 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时要举行听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之前,要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五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
    2023-06-15
    318人看过
  • 什么是闲置土地,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是否要交?
    一、闲置土地是否要交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98]01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所购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二、什么是闲置土地1、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
    2023-06-22
    206人看过
  • 如何在土地征收后处理闲置土地?
    如果土地被征收后闲置的,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闲置费。3、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4、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
    2023-07-03
    217人看过
  • 怎么证明土地是闲置的
    一、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2012年5月,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加码闲置土地管理,土地闲置2年可无偿收回。二、怎么证明土地是闲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2023-05-30
    224人看过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24
    法律综合知识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颁布时间】2012-6-1【失效时间】【法规来源】【全文】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1日起施行。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
    2024-04-04
    4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用后闲置的地归谁?
    一、农村土地被征用后闲置的地归谁?1、农村土地被征用后闲置的地可能归属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可能会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2、拆农村房闲置房屋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房屋调换。被拆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
    2023-04-19
    246人看过
  • 闲置土地的类型
    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的类型:(一)从土地类型上区分,闲置土地分为国有闲置土地何经批准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二)从用地批文上区分,闲置土地主要分为通知书类以及批准书类。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房产开发商具备哪些证才可以动工建房,卖房房地产开发商动土建房时,需要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卖房需要的证件有:房地产开发商都应当持有一照、五证才可以卖房。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2023-03-20
    205人看过
  • 什么是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
    如何避免土地“沉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昨天,《杭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9月9日,市民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可登录“中国杭州”的网上听证板块留下意见或建议。什么是“闲置土地”?据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被认定为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求意见稿提出,土地使用权人在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相关审批和抵押材料等。如果认为所调查宗地不属于闲置土地或者造成闲置的原因非土地使用权人引起,还应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证据。如果土地闲置确实是由土地使用权人原因造成的,根据超时情况有两种处置方式。对于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土地使用权人将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并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按照
    2023-06-15
    427人看过
  • 土地征收如何申请听证?
    一、土地征收如何申请听证?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无效,对征地拆拆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机关要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行政机关要依据当事人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听证。二、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有什么?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
    2023-06-17
    483人看过
  • 对闲置土地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使用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不使用的,可以收回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浪费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闲置,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由原耕种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经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闲置费原审批机关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放弃耕地的,原承包单位应当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2023-05-02
    229人看过
  • 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中滥用职权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土地的;(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理用地申请和办理土地登记的;(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置闲置土地的;(四)不依法履行闲置土地监督检查职责,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1、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操作时,可用居住用地70年期的市场评估价扣除原商业用地剩余年限的市场评
    2023-06-03
    186人看过
  • 闲置土地应当依法处置
    法律综合知识
    [案例],某市一工业企业通过协议出让,以1000万元的价格取得某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其中应动工开发建设的面积为300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1.5亿。该企业在当月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后,随即开始动工建设。但由于资金问题,在投入了3000万元、已动工建设900平方米厂房后,起自行停止了建设。由于该块土地长期得不到开发利用,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两次发文通知该企业到该局进行处理。,市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作出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处罚。该企业不服,认为其已对该地块投入建设资金总计4000万元,并已在该土地上建设了900平方米的厂房,所以该土地应不属于闲置土地。[疑惑]闲置土地应当如何认定?对闲置土地应当如何处理?该市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的处罚是否正确?[解析]本案主要涉及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问题。关于闲置土地的认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和《闲置土地
    2022-11-15
    70人看过
  • 怎样认定闲置土地,对于闲置土地应当如何处理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应当如何认定、合法处理呢?【案例】,某市一工业企业以1000万元的价钱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某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其中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为300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1.5亿,并于当月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该企业随即开始动工建设,但由于资金问题,在投入3000万元,已动工建设900平方米后,自起自行停止了建设。由于这块土地长期得不到开发利用,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两次发文通知该企业到该局进行处理。,市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做出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处罚。该企业不服,认为企业在土地取得和土地开发上已投入总计4000万元,并已建设900平方米,应不属于闲置土地。【疑惑】闲置土地应当如何认定?对闲置土地应当如何
    2023-12-22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 更多>

    #闲置土地
    相关咨询
    • 土地上的闲置费征收土地归谁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0
      土地上的闲置费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闲置、荒芜耕地,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土地,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 闲置土地使用权谁来回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1
      闲置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回收。
    • 闲置土地,土地如何确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非闲置土地证明范X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6
      最好的证明就是请国土局相关科室人员到现场察看。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动工开发:依法取
    • 如何进行审批土地闲置费用申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3
      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