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闲置土地处罚前,应当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申请听证的权利,因此可以申请听证的人就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五条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作出征收闲置土地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前,应当将申请听证的权利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办法》第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对罚款数额较大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听证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违法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应当进行辩护和质证;(七)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经核实后交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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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在闲置土地上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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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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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定征收闲置土地费时,是否应该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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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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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土地如何确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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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由谁来征收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11、征收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科) 2、征收标准:每亩600-2000元。土地出让金的10%-20%计征 3、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通过2004年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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