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第8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其他人承包而签订的合同。
(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
(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他人互换而签订的合同。
综上所述,对于商铺的拆迁,应该在维权技巧当中保证自己不吃亏,所以拆迁协议一定要仔细的进行确认,而且对于拆迁补偿也要坚持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需要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拆迁补偿款一般什么时候给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上有约定的,征收部门会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约定的时间准时发放拆迁款,如果协议上没有约定的一般都会在签完拆迁安置的协议后马上发放拆迁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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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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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诉讼是否可以由拆迁当事人自行起诉?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拆迁补偿方案存在疑义的情况,拆迁当事人可以自行起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 1. 拆迁当事人撰写起诉状,并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2. 如果法院审核符合立案要求,将立案通知书发送给立案庭,并收取诉讼费用。此时案件正式立案。 3. 立案庭将案件转交审判部门处理。 4. 在庭审期间,拆迁当事人将获得传票,并通知开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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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1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如果是在立案阶段的驳回,则说明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在案件审理阶段的驳回,则说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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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方案的行政起诉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3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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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否能够单独提起诉讼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9拆迁补偿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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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行政诉讼起诉状范X是如何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7原告:xxx,男,汉族,生于xx市人。户籍所在地:住址: 被告: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地址:韶关市xx区xx路7号。 法定代表人:xxx,韶关市xxx区人民政府区长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撤销被告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13日作出的韶x府征补字(2014)第3号《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是位于韶关市xx区爱国街6号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房地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