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未来生活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效率的发展趋势,以及氨氮减少量的预测。根据预测,到2020年,黄河流域城市生活源的化学需氧量将分别比2016年减少60%和84%。同时,在原有污染物排放的基础上,氨氮的减少量分别为3%和37%。考虑到未来生活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效率的发展变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
在原有污染物排放的基础上,氨氮的减少量分别为3%和37%。考虑到未来生活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效率的发展变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预计到2020年,黄河流域城市生活源的化学需氧量将分别比2016年减少60%和84%。
污 水 处 理 率 提 高 : 9 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污水处理率应当达到90%以上。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种种原因,污水处理率往往无法达到这一标准。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对于未达到污水处理率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应当进行严格的处罚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未达到污水处理率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责令改正:对于未达到污水处理率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可以责令其改正。改正期限为15天以上30天以下。若逾期不改正,则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行政拘留: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行政拘留期限为15天以上30天以下。
4. 强制拆除:对于未达到污水处理率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如果其设施无法拆除或拆除将严重危害环境或公共卫生安全,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综上所述,对于未达到污水处理率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应当严格受到处罚和整改。通过法律的制裁和整改,可以促进企业和机构的环保意识和责任,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
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对于未达到污水处理率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应当进行严格的处罚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可以采取罚款、责令改正、行政拘留和强制拆除等措施。罚款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责令改正期限为15天以上30天以下,行政拘留期限为15天以上30天以下。通过法律的制裁和整改,可以促进企业和机构的环保意识和责任,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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