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行政强制执行权向谁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2:04:11 175 人看过

一、教育局行政强制执行权向谁申请?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被强制执行后由谁申请执行和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一般是由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和解的,但提前是被执行人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
    2023-06-13
    492人看过
  • 教育局有行政处罚权吗?
    教育局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教育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教育局是我国教育的行政机关,对教育工作进行管理,而在实践中教育方面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比较多的,依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教育行政机关的执法权主要集体中违反教育法的违法行为,例如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撤销,没收违法所得等。公民可以起诉教育局吗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一个行政机关成为其他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相对人,并认为其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它同样可以作为机关法人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3-07-21
    38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针对动产的行政机关应向谁负责?
    由于被执行的财产也可能分布在多个地方,所以,同一个执行案件可能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执行管辖的选择权,一个案件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由申请执行人的选择而定,申请执行人可以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从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一个执行法院,法院之间既不能争抢管辖,也不能相互推诿,禁止在管辖问题上给当事人设置障碍。如果申请执行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应当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再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应当自行(1)调查与审查。若发现原行政行为有违法或者不当之处,不得实施强制执行;若还有其他更为缓和的手段同样可以达到义务履行的目的,则应采用更为缓和的手段,而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执行。(2)通知与告诫。在正式实施强制执行前,为给义务人再一次主动履行义
    2023-07-17
    431人看过
  • 环境保护行政强制执行代履行后向谁追偿
    需要向被执行人进行追偿,行政机关或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成为代履行的主体。法律上把代履行的范围限定在交通安全,破坏自然资源,环境污染方面,是因为道路安全领域,特别是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社会风险不断增加,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此外,在这三个领域之外,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法》的一般授权,行政机关不得实施代履行,除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一般代履行针对的对象是“后果已经后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自然资源破坏的”,存在较强的紧急性,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处置,将会带来很大的环境破坏、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资格实施代履行,希望第三人实施代履行,可能会加大损失,降低行政效率。一、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出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
    2023-03-15
    336人看过
  • 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由谁执行
    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分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一、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二、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
    2023-06-20
    137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3)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4)作出执行裁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全,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25
    20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执行不了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一般不会出现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到有财产再执行。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2、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
    2023-06-13
    5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上列当事人,因___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决)确定的义务,需要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上列当事人,因______事项,经公证处于年月日,发给()字第号强制执行公证书。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事实和理由:请求目的: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份申请人: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注意事项]1、事实和理由部分,应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2、应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几中执行措施
    2023-06-06
    487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作出裁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以罚款;(二)依法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转移冻结的保证金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逾期不受理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当在十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定书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不执行的,申请执行
    2023-05-31
    337人看过
  • 对市安监局的行政复议向谁申请?
    一、对市安监局的行政复议向谁申请?对市安监局的行政复议向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就是对于前面的行政规定有所不服,要求法院进行再次进行审理,一般需要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去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本身,以及法官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判断来决定。如果对于复议不服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
    2023-04-13
    15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前要催告么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前要催告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行政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的催告,应注意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催告的时间不宜过早,也就是说,应当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或者说,应当在当事人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之后。因为此时行政机关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催告的目的,就是警示当事人,如果继续不履行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就可以或者说就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再给当事人一个自动履行行政决定的机会。如果在当事人诉讼期未届满之前催告,当事人就感不到“兵临城下”的压力,也不符合申请强制执行前的
    2023-03-16
    499人看过
  • 宁国水务局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水利局对于河道违法建筑物具有强行拆除的权力,可以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水利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的拆除违法建筑物部分,法院不应当受理。一、多次行政诉讼期间可以提请强拆吗不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可知,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二、城市综合执法局有权扣车吗没有权利的,城管没有扣押任何公私个人物品财产的权力。城管根本就没有执法权。他们只有劝导权。城管执法大队的执法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
    2023-03-30
    462人看过
  • 行政判决之后申请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的办法: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由法院采取公告其拒绝履行的情况等方式来强制其履行。行政判决后多久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作出判决之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两年。该申请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未规定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三)将行政
    2023-07-28
    79人看过
  • 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流程,申请强制执行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流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当事人以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认定无误的可以开始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超过履行期才能申请。二、申请强制执行需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三、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根据案件涉及的金额确定。(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二
    2023-06-27
    43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主体是谁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5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 怎么向执行庭写强制执行申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首先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是要在两年之内。其次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还有生效的判决文书。申请书怎么写,是根据每个案件具体来分析的,没有办法给你一个特别木模版。
    • 申请劳动仲裁,怎样向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30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
    • 如何告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
    • 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有权利强制执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9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