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处罚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32:21 216 人看过

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如何量刑?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走私废物罪最多能判多久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刑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走私废物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几年?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这样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一、破坏环境资源罪包括哪些(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二)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包括: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公民个人或者单位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包括:1、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2、非法狩猎罪。(五)毁坏耕地罪。(六)破坏矿产资源罪,包括:1、擅自采矿罪;2、破坏性采矿罪。(七)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八)破坏林木罪,包括:1、盗伐林木罪;2、滥伐林木罪;3、非法收购盗
    2023-03-08
    240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会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刑法》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其它判决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
    2023-06-24
    320人看过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量刑时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并处罚金的,不过,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却没有明确规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具体都是由人民法院予以认定的。一、伪造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规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2023-06-25
    162人看过
  • 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有哪些行为
    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时,将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第一,客体条件。本罪的对象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二,客观条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堆放和处置境外固体废物。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条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这也是基于违法事件。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怎么量刑我国的刑法规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的量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7
    133人看过
  • 属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客体和认定标准是哪些?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认定(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犯罪对象为危险废物,包含了本罪对象的内容。3、犯罪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而后罪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二)本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界限两者的主体是相同的,区别主要在于:1、主观要件均为故意,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违反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
    2023-02-21
    66人看过
  • 刑事刑罚内容是多少?——犯罪行为的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具体行为有:1、违反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有关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规定;2、倾倒、堆放、处置的是国外和台湾地区的固体废物;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公民及中国的企业、事业和组织及外国的组织、机构等,只要实施了倾倒、堆放、处置境外固体废物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2023-07-02
    358人看过
  • 2021年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判刑标准有哪些变化?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判刑标准如下:1、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规定,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要件是什么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2023-07-03
    92人看过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多少年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条所定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3-03-26
    156人看过
  • 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罪的刑期如何判定
    我国的刑法规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的量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国刑法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国刑法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罪的,采取双罚制,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暗中上述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
    2023-07-06
    113人看过
  • 刑法如何规定固体废物非法进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7-02
    322人看过
  • 中国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
    2023-03-08
    219人看过
  • 走私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3)犯罪既遂形态不同。是前者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走私固体废物就构成犯罪:而后者则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4)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废物应当理解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者进口的则是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如果将这些固体废物进口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一、走私固体废物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26法释[2000]30号)第九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固体废物,是指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限制进日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具体种类
    2023-03-28
    118人看过
  • 依法惩处固体废物进口违法行为的方法
    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立案标准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把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或者没有经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为原料的,通常会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并且行为人或被海关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罪的,那么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8-16
    358人看过
  • 涉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对于涉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以下内容就是关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量刑标准的回答: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L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L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2023-02-16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8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会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客体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三、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这也是根据违法的事件进行处理的。
    • 如何区分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和进口固体废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5
      我的意思是(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观要件均为故意,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违反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制度,并有可能污染环境而为之。而后罪的故意表现为明知运输进境的固体废物是国家禁止进口的,仍逃避海关的监管将其运输进境的。 2、客体要件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侵犯
    • 什么法规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处置而定非法进口固体废物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概念是什么, 如何认定非法处置进口固体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叫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区别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