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范围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8:50:42 329 人看过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

1.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顺序: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3.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5.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2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效力
    (一)动产抵押范围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必须进行过户登记。所以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也叫作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二)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应该说,对这种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同时这几类动产流动性小,采登记制度不会对交易之顺畅产生太大影响。但需说明的一点是,可抵押之牲畜应仅限于生产性牲畜,而对于羊、猪、鸡、鸭之类不具生产力者,则不应允许设立抵押。(三)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
    2023-03-07
    249人看过
  • 办公楼抵押的担保范围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一、担保范围有哪些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
    2023-06-23
    357人看过
  • 什么是抵押担保的主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什么是抵押担保的主合同抵押担保的主合同是指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是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即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它既是抵押担保存在的前提,也是抵押担保的核心,如金钱债权,劳务债权,给付债权等。(2)利息为由主债权所生的利息。法定利息或约定利息均无不可,只是约定利息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利息及起息期、付息期在办理抵押登
    2024-01-16
    373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清偿顺序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抵押权标的性质①不动产;②不产的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典权等;③准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航空器等;④动产。不动产抵押贷款则是指以不动产作抵押而发放的贷款。因为用益物权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有极大共性,因此,本文所指不动产抵押贷款当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用益物权抵押贷款。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
    2023-05-04
    485人看过
  •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是什么
    一、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是什么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为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按照抵押登记办理的时间顺序,其次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抵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抵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只要法律为特别规定为实践合同的,就属于诺成合同。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有:1、定金合同。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3、保管合同。4、借用合同。5、代物清偿协议。除上述合同之外,均为诺成合同。《民法典
    2024-01-09
    313人看过
  • 抵押和查封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可以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一、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法是什么抵押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实现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同一个住宅按什么顺序实现抵押权同一房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
    2023-03-14
    500人看过
  • 清偿抵押物所得价款的顺序
    债务人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继续向债权人承担偿付责任;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债权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2)清偿债权人本金、违约金(罚息)和赔偿金等;(3)支付《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破产财产在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债权和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为,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与抵押人协商对其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版权说明: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二、拍卖抵押物的流程是什么拍卖抵押物的流程如下: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找竞得人;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
    2023-10-27
    74人看过
  • 抵押物担保范围的约定,抵押物担保的限制条件
    一、抵押物担保范围的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约定是指担保责任的范围。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主要是包括对抵押物的估价费、拍卖费及诉讼费等费用。当事人可以根据主合同的情况自行约定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可以小于或者等于主合同的债务,但不得高于主合同的债务。违约责任的承担应当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为限,债权人原则上不能要求超过主合同得到履行应当得到的利益。二、抵押物担保的限制条件可以抵押的财产必须具备以下几个限制条件:1.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有处分权。2.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3.抵押物价值应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一致。4.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应便于管理和实施,原则上应是不动产,也包括生产设备、日用生活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一切有价值的动产。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不但可以占有抵押财产,而且还可以处分抵押财产,抵押的设立并不
    2023-05-06
    366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担保清偿有没有优先顺序
    一、民法典抵押权担保清偿有没有优先顺序民法典中抵押权担保清偿有没有优先顺序,对同一抵押财产有没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对于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县清偿进行抵押登记的债权,都有没有登记的则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其次是没有没有登记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民法典优先于抵押权的有没有哪些优先于抵押权的有没有留置权和先于抵押权设立的租赁权。同一动产上如果设立了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在抵押权设立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且被转移占有没有的,原来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
    2024-01-26
    64人看过
  • 2024顺位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
    顺位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一、通过银行办理程序1、首先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二次抵押贷款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理二次抵押手续,而这里的贷款银行就是你之前申请贷款的银行,因为同一房产不能抵押给不同银行。2、申请通过后,你需要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给银行,银行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会将结果告诉你。3、审核通过后,你需要与银行签订二次抵押贷款的合同,并且办理贷款合同公证的手续。4、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就会在指定日期将贷款发放给你。二、通过民间贷款机构办理程序1、你需要向询问贷款银行,看看他们是否同意你办理二次抵押手续。2、银行同意后,贷款机构会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解,看看你是否符合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并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3、贷款机构会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房屋的位置、配套、环境和面积等因素,看看房屋是否具有二次抵押的价值。4、考察完毕,贷款机构会和你商议房产的二次抵押方案,具体确定房产二次抵押的
    2023-12-01
    375人看过
  • 一押二押的清偿顺序
    当事人将抵押物多次抵押的,清偿顺序优先的是先清偿进行抵押登记的,均没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一、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如下: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二、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什么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补偿金。(2)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
    2023-03-08
    428人看过
  •  抵押物范围及禁止担保范围
    本文介绍了抵押财产的范围及不能抵押的情形。抵押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等,而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设施等则不能抵押。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等。不能抵押的情形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不能抵押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然而,并非所有财产都适用于抵押。根据《民法典》第186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或
    2023-11-12
    480人看过
  •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顺序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清偿顺序是:1、如果该抵押物是债务人提供的,优先执行该抵押物。2、如果该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则任意执行抵押物或者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
    2024-05-14
    11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
    • 抵押担保是哪几类抵押担保的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8
      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法律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顺位抵押合同(担保的顺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反担保抵押权拍卖顺序是怎么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26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法院),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
    • 抵押权是否能作为抵押的担保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9
      1、抵押财产担保债务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方式确定抵押担保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