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诉讼和代表诉讼的对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0:30:25 345 人看过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是:1、诉讼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是因为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股东是为了公司利益而起诉。股东直接诉讼是因为股东个人的权利被侵犯,股东起诉纯粹是为了自身利益。2、对原告诉讼资格的要求不同。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要求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的股份才有资格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讼中对股东的原告资格并没有上述要求。3、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人员。股东直接诉讼中的原告为股东,被告只能是股东所在的公司。

4、诉讼法律后果承担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享有的仅仅是形式意义上的诉权,法院判决对原、被告双方、公司及其他股东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直接诉讼中,诉讼的原告是直接。最终的受益者。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从字面上来看是不同的,当然股东是主要的关键人物这个是不会变的,只是相对于股东所代表的一个是公司利益一个是自身利益,两者的最大区别体现在这个地方。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

股东诉讼是公司股东基于股东身份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正当利益受到侵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以公司名义自己对侵权人提起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

区别:

1、原告主体不同。股东诉讼是原告是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

2、侵权客体不同。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

3、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位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利益。

4、法律责任承担者不同。股东诉讼的诉讼责任为股东承担。股东代位诉讼责任由公司承担。

5、被告不同。股东诉讼中,股东诉讼权利是源于股权,其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但不能是公司外的第三人。股东代位诉讼则不同,只要公司怠于行使诉权,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人都能成为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其他股东能否参与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其他股东是可以参加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2023-07-05
    305人看过
  • 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
    普通代表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区别是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普通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委托提起诉讼。一、集体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二、合并审理与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合并审理与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原告;2、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
    2023-06-27
    233人看过
  • 股东代表和被代表法人是否一起提出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不是属于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一、如果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怎么办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
    2023-06-28
    10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参与人辨析
    (1)、适格原告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股东,即原告在提起和维护代表诉讼时必须始终具有股东身份。但是,并非任何股东均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各国公司法均对原被告股东的资格规定了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Ⅰ、持股时间要求。各国法律规定的大致情形包括:ⅰ、美国公司法所采用的同时拥有股份原则。ⅱ、英国、澳大利亚规定原告在诉讼时必须为公司股东名簿上记载的股东即可,因为股东是在行使公司的权利而非自己的权利,公司的权利不应当受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拥有股份的日期所影响。ⅲ、在日本,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在起诉之前必须持续持股且达到法定期限①、诉讼前股东持股时间的限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必须始终具备股东身份,不过,新《公司法》没有规定持股时间的起算点和当时持股与持续持股的问题,《公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180日以上持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即自股东起诉之日向
    2023-06-27
    465人看过
  • 代表股东诉讼怎么写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代表股东诉讼怎么写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状内容应该包括起诉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纠纷当事人或直接利害关系人,且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有关于该纠纷所提出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理由和依据;3.有明确的被告;4.其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
    2023-08-08
    439人看过
  • 谁来支付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用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用由公司或者被告承担。当然,为防止恶意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法院有权责令原告股东具备一定条件的,依法为公司或被告参与诉讼提供担保被告的申请。一旦原告股东败诉,公司或被告为参加诉讼而支付的费用可从原告处获得担保金额。《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先行支付。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应当先行交纳。追缴劳动报酬的,可以不预缴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提前支付。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申请人不得先行支付,应当在申请费执行完毕、破产申请费清算后支付。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应当在实际发生后支付。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要求。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股东。一人以上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在任何条件下提起股东代表
    2023-05-02
    190人看过
  • 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公司参加股东代表诉讼后,对于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不能简单套用现行的当事人制度加以界定,其地位具有综合性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界定其诉讼地位。1、公司可以是形式被告。例如在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中,原告股东要证明公司应当诉讼而拒绝诉讼的事由存在,此时公司即处于形式上的被告地位。2、公司可以是实质原告。股东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对公司自然具有拘束力,胜诉利益亦归属于公司,公司无疑是实体利益的享有者和归属者。3、公司可以是第三人。如果公司认为已经进行的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与被告有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之情形,自然可以主动申请加入诉讼。此时,公司即处于第三人的地位。但鉴于公司参加诉讼
    2023-06-05
    17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谁负责交纳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公司或被告交纳。当然为了防止恶意的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利,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视具体情况,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责令具备一定条件的原告股东为公司或被告参加诉讼的费用提供担保,一旦原告股东败诉,则公司或被告为参加该诉讼而支付的费用可以从原告提供的担保金额中获得赔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一、异地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
    2023-06-27
    17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主管和管辖的确定
    Ⅰ、主管问题(诉讼与仲裁的冲突问题)。公司法未规定股东代表公司申请仲裁的情形,但实践中,股东代表公司申请仲裁可能发生——当股东代表公司向他人主张对公司承担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时,一般不会出现诉讼与仲裁的冲突;而当股东公司的合同债务人主张合同权利时,则有可能发生诉讼与仲裁的冲突。当公司与债务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时,股东只能代表公司向公司债务人提起仲裁请求,而不能直接提起代表诉讼,具体的仲裁程序可以参照代表诉讼的基本程序Ⅱ、管辖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审判管辖权归属问题未作明文规定,但该法第一编第二章所规定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原则完全可以适用于股东代表诉讼程序之中。在董、监、高等对公司负有违约之债或者侵权之债时,公司作为债权人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就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在股东为追究董事责任而提起代表诉讼时,依据合同纠纷案件或侵权纠纷案
    2023-06-05
    17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是不是为共同诉讼
    一、股东代表诉讼是不是为共同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不是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而股东代表诉讼本来就是股东为了同一个诉讼请求提起的诉讼,不需要合并。《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
    2024-01-12
    326人看过
  • 股东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制度是什么意思
    股东直接诉讼指的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代表诉讼制度指的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024-05-01
    272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与代位诉讼的不同点在哪里
    一、股东代表诉讼与代位诉讼的不同点在哪里股东代表诉讼与代位诉讼的不同点:1.原告主体不同。股东诉讼是原告是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2.侵权客体不同。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3.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位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利益。4.法律责任承担者不同。股东诉讼的诉讼责任为股东承担。股东代位诉讼责任由公司承担。5.被告不同。股东诉讼中,股东诉讼权利是源于股权,其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但不能是公司外的第三人。股东代位诉讼则不同,只要公司怠于行使诉权,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人都能成为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二、股东代表诉讼有诉讼时效吗股东代表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2023-07-25
    47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问题未置明文。律师认为,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因此,在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等对公司负有违约或者侵权之债时,作为债权人的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即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保持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之间的协调,也可以充分体现股东代表诉讼中真正原告是公司的精神。另外,在股东为追究董事责任而提起代表诉讼时,依据合同纠纷案件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也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股东代表诉讼特征1、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
    2023-02-28
    287人看过
  •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关系分析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如下:1、原因不同;2、诉讼目的不同;3、诉讼被告不同;4、诉讼归属不同;5、不同的诉讼程序;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概念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它是与股东派生诉讼相对立的概念。所谓直接,指的是股东提起有关诉讼时以自己的名义、主张的是自己的权利、诉讼的结果也是使股东受侵害的权益得到责任人的直接弥补。公司实质上是股东借以谋求和实现经济利益的工具,股东利用公司实现财产最优配置,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商业风险,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公司由股东投资设立公司的决策一般是由实际控制公司管理权的董事和大股东作出。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现象是董事、监事、经理或大股东利用其在公司管理中的特殊地位,违背其
    2023-07-1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2022年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30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
    • 股东代表诉讼诉讼费怎样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7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您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侵害,而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 公司股东代表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 1、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2、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自己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人提起诉讼,该诉讼结果直接归属于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 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4-28
      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如下:1、诉讼代表人不同。普通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保护机构;2、诉讼加入原则不同。相较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明示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默示加入”,能够扩大投资者保护的范围,更好发挥对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3、诉讼效果不同。相较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一次性解决纠纷,但也意味着相关责任人短期内面临巨额赔偿,增大了破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