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1:13:26
96 人看过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属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若该证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关键作用,则作出该证言的证人为关键证人。关键证人应当到庭作证。对关键证人的证言无异议、或关键证人出庭确有困难且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可以直接提交书面证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继承诉讼举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160人看过
-
继承纠纷举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104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时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5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当事人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326人看过
-
继承纠纷举证时注意哪些问题
274人看过
-
询问证人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8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证言
词条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最新文章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属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5、证据材料
-
举证的时候应注意哪些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8举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
-
离婚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9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
举证离婚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3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
举证时注意哪些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6所有未经核实的事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的,应当在诉讼中提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证据材料。1、证据方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时,应当向法院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类型和事实。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当提供原材料。对于不适合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容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物证的照片、视频或者物证的检查记录。3、证据材料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