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保险合同条款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9:32:03 409 人看过

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设定索赔前置条件的保险条款无效;

2、医保范围用药限制条款无效;

3、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车损险条款无效;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无效。

非格式条款无效有哪些例子

无效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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