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继承我市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市级历史文化名村评选命名工作。现将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局2005年3月)
历史文化名村(以下简称名村),是一定历史时期各种文化的载体,是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表现,是非常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加强名村的保护,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六大联动战略的体现,是保持名村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做好名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有利于提高村庄的知名度,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旅游等产业的培育,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对研究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建筑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名村的特色,丰富村庄的建筑形式、景观风貌和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建村[2003]199号)的精神,针对我市许多村庄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筑遗存丰富、建筑风貌地方特色鲜明、民族文化传统浓厚,其中不少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和可供借鉴的建筑艺术价值,必须切实予以保护的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开展市级历史文化名村评选命名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与评价标准
(一)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
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现存有清代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基本风貌保持完好。
(二)原状保存程度
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或因年代久远,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原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三)现状具有一定规模
凡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四)保护和发展有较好的社会基础。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申报及评选程序
评选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由县级规划、建设、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地筛选、推荐,并协助村庄填写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报送到市规划局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评选工作办公室。
市规划局会同市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局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地选送的村庄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评议,并对符合条件的村进行实地考察,最后确定评审意见,报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局组成的联席会议审定。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申报表(见附件)。
2.申请报告。①概述申报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庄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②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③保护与利用的计划、设想。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④规划编制及建设实施情况。
3.能反映传统建筑群风貌的照片集、VCD或多媒体光盘、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等。
4.已编制过规划的村庄,要上报经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及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比例尺1/500至1/2000,视保护区面积大小及保护规划深度的具体需要确定)。
(三)上报时间要求
各地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名村送报材料,在5月30日前送至市规划局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评选工作办公室(大步街9号邮编:315040联系人:庞振刚87733526/13586591327传真87702147)。
三、称号的公布与撤销
(一)称号的公布
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与公布工作,以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文化局以联席会议形式对评审组的评审意见进行审定后,通过媒体公布,并挂牌命名。
(二)称号的撤销
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实行动态管理。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已获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称号的村庄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保护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文化局将不定期对已经取得宁波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称号的村庄进行检查。对于已经不具备条件者,将取消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称号。
-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通道管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204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67人看过
-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
398人看过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化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465人看过
-
关于开展消保维权工作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499人看过
-
关于实施宁波市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的通知
352人看过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市入选名单...南宁市公租房入选名单展开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XX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XX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历史文化名镇归哪里管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3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市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报市或者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历史文化名镇总体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期
-
安徽省历史文化名镇规划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30历史文化名镇的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当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应当报经所在地城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
-
吴江区关于清除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71.转让方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受让方于2004年10月2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受让方为本市范围内农业户口;4.当地村委会同意受让人使用土地;5.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证明其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宅基地面积不超过浙江省规定标准。今年来多位网友通过瑞网议事厅咨询,瑞安国土资源局都是那样回复的符合条件都可以办理土地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