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后,为进一步释义,现就有关执行中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通知何时实施实施前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是否可以按照《通知增加公积金贷款金额
答:《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4月15日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通知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不变。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不可以增加公积金贷款金额。
二、公积金借款人家庭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借款人家庭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住房公积金账户按余额的40倍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者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或者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上限。
三、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步骤大致可以分为:贷款准备阶段、贷款受理审核阶段、房产抵押及贷款发放阶段。
1、贷款准备阶段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完成审税认定(非期房)和缴交维修基金(现房)等。
2、贷款受理审核阶段包括:申请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公积金贷款受理及面签借款合同、阶段性担保落实(期房)、贷款审核审批。
3、房产抵押及贷款发放阶段包括: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领取抵押证、贷款发放。
四、《通知中二手房的“房龄”如何计算
答:二手房房龄指贷款年份与房屋竣工年份之差。例如:2015年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房屋竣工日期为2000年,房龄即为15年。房屋竣工日期以《房地产权证上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五、按《通知二手房贷款年限调整后,是否可以申请延长目前在还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呢
答: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在调整范围内。
六、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有哪些
答: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上海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预约办理网点(担保公司各业务办理网点和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受托银行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上海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地址请参见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hgjj.com或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七、公积金贷款刚刚发放,是否可以按照《通知的贷款额度上限补贷一部分公积金贷款呢
答:政策调整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在《通知适用的调整范围内。
八、在办理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撤销,并按照《通知的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重新受理贷款呢
答:政策调整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对2015年4月15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前,借款人提出按新政策调整贷款额度或年限的业务,应由借款人本人向受理机构提出撤销原贷款申请,并重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九、《通知实施后,对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要求是否有改变
答: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仍为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十、若有夫妻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俩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计算家庭贷款额度时是不是和可以合并计算
答:借款人家庭的贷款额度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计算出的贷款额度相加得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账户余额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十一、之前办理的组合贷款在审批过程中,现在想按照《通知调整后贷款额度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申请人向组合贷款银行申请撤销组合贷款,然后携带资料前往纯公积金贷款的受理网点,重新进行公积金贷款受理。
十二、购房合同已签订,是否可以直接在4月15日之后递交材料享受新的贷款额度政策是否需要重新签署购房合同
答: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办理的,不必重新签署购房合同,只要在4月15日后进行公积金贷款受理即可。
十三、购房合同上约定贷款金额是30万元,现在想按照《通知调整后贷款额度贷款50万元,是否可以
答:购房合同约定与贷款实际金额不一致的,买卖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后更改购房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新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
269人看过
-
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
429人看过
-
上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吗?
484人看过
-
公积金贷款可以调整贷款年限吗
315人看过
-
青岛上调新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55人看过
-
公积金信用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和年限是怎样的
238人看过
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者以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的二手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在申请贷款时,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等,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 贷款期限一般为1到30年,最长不超过5... 更多>
-
计算上海公积金贷款限额的方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5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上海买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和这个商业贷款限额各不相同,那么我们可以单纯的用这个公积金按揭贷款,也可以用这个商业按揭贷款,那么也可以选择这个组合按揭贷款。大家都知道这个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住房贷款,那么呢,这个利率也是低于银行商业贷款的。那么如果可以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我想也是很划算的。 首先来看这个公积金贷款额度:那么根据这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其中贷款最高限额
-
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条件和常见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有申请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贷款目的是为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
-
购房贷款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额上限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5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不同。商业贷款是依据对贷款人的还贷能力的评估,评估没问题的话,可以满足除去首付款之外的所有贷款额度;而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地区政策和每月缴存公积金的额度和缴存比例来计算的,并不是你想贷多少就贷多少。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能中途调整期限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4-04-04公积金贷款不能中途调整期限。在贷款的期间内,借款人不能自行申请变更贷款的期限。如发生了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选择缩短还款期限,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来自动生成剩余的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的办理,办理后不能够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