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有期限吗,继承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04:11:09 215 人看过

房产继承有期限,一般期限是三年,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的分类包括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以及遗赠。

一、房产继承有期限吗

房产继承有期限。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为全部继承人共同所有。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继承的分类

继承的分类有以下这些:

1.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

3.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4.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5.遗赠;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

三、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的顺序如下:

1.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2.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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