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微信抹黑门持续发酵。最近,富**一纸诉状将梦*家纺告上法院。梦*家纺回应,发表声明称既要积极应诉,又要反诉。这事件同样引起了法律专家的强烈兴趣。7月28日,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网络微环境下家纺行业侵犯名誉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专家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学者对近期出现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中的名誉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研讨。与会邀请了近期卷入行业纠纷的家纺行业三巨头之一梦*家纺的企业代表,对近期家纺行业三巨头因微信教授台传播虚假新闻产生名誉权纠纷并诉诸公堂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教授台作为攻击竞争对手的行为屡见不鲜。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已21年,其内容已经跟不上市场实践发展,很多案件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变化,特别是微博、微信都是近年才涌现出来的东西,其中涉及到企业宣传行为的时候,哪些是正当的,哪些是不正当的,哪些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或者侵犯了企业权利,这些都需要在司法实践中通过法官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做出判断,以解决纠纷,也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完善做出有益探索。
据媒体报道,今年3.15后,罗*家纺教授台、温岭罗*家纺、天津罗*家纺,以及常宁富**家纺利用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高度关注的特殊时期,于3月17日、18日发布有关梦*家纺产品不合格的新闻《3.15家纺不合格品牌,看看你家的床品合格吗》,重点对梦*家纺产品质量进行批判,引发业内和消费者广泛关注。5月初,梦*家纺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罗*家纺和富**家纺道歉。罗*家纺闻讯后,主动与梦*家纺沟通,双方达成和解,梦*家纺董事长姜天武表示要息事宁人,与罗*握手言和。但作为配角的富**不仅没有道歉,反而借媒体表示要起诉梦*家纺。5月27日,梦*再次召开新闻发布,表示要反诉富**。
法律专家认为,这个案件里有两点需要厘清:一是定性,也就是说微信抹黑门的性质;二是富**与常宁富**的关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展中国家司前司长王司长认为,从案子来看,诋毁是比较明确的,尽管红网发布的东西是一场误会,如果把误会的东西拿过来有意地用,具有恶意的话,这就构成了诋毁。尤其是在红网已经删掉信息的情况下,常宁富**把它拿过来,其恶意性就很明显。所以,这个案子定个诋毁罪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X认为,案件扑朔迷离的地方就是富**与常宁富**的关系。利用常宁富**微信教授台发布不实信息,常宁富**就要对此承担责任。但现在富**否认与常宁富**有任何关系。这是这个案件的难点,很有必要确认富**与常宁富**的关系。如果这个问题没搞清楚,很多问题就定不下来。从常理来说,如果常宁富**是富**的销售商或者代理商,它们应该有一定关系,应该有合约,这些需要搞清楚,如果搞不清楚就无法治罪。这需要在案件审理当中继续查明。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教授认为,同一商标使用权的不同企业因某一方出现诋毁行为必然产生的连带责任。常宁富**发布的消息肯定构成了商业诋毁。常宁富**是直接责任人,而总部负有监管、监督、维护品牌和商业形象的责任。今天北京的麦当劳出了事,大家直接指责美国总部的麦当劳公司,一定要承担责任。只不过大家是共同体为竞争诋毁其他竞争对手其实是提升了利润,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利润直接体现在富**总部业绩上,富**是常宁富**对梦*进行商业诋毁后的直接受益者。所以,富**和常宁富**都是有责任的,只不过具体责任大小是内部之间的分配问题,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
周X认为,双方这样闹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因为在我国著名的家纺品牌就罗*、富**、梦*三家企业,应当在市场当中学习怎么样良性竞争,用产品质量和创新说话,要互相容忍,宽容,共同发展。因为最好的竞争不是灭掉对方,而是大家都竞争,把产品做好,把企业做强,如果市场上没有对手,对企业自身发展并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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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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