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权利与义务概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43:59 50 人看过

合伙人权利: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人共有的合伙财产,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即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

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征,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利润分配请求权,应当是合伙人最基本的权利,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

合伙人义务:出资义务。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

合伙人的责任有哪些

合伙人的责任,即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所负的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

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主要是由法律一般对合伙人的出资标的的种类以及出资数额的大小没有限制所决定的。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其责任规则为:

(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

(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

(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在合伙企业中分为了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而对于合伙债务的偿还问题,则一般是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此时仅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权利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公司股东具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权利,同时有义务履行出资义务并遵守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股东具有以下权利: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有:履行出资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义务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
    2023-10-27
    445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利。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义务: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
    2023-07-14
    273人看过
  • 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利的概述
    所谓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系指与合伙人有着某种关连的人,如其法定代理人、亲朋好友、债权人等,因故代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行使应由合伙人行使的有关权利。如参与企业经营或事务执行,以自己的名义领取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经营收益等。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权利不同于代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从事某一行为,前者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某种权利,后者是受合伙人的委托,代理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从事某一行为。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只是在合伙人本人发生某种情况,不能或不便于直接行使该权利,又不便于退伙或转让出资份额的情况下,才发生的一种改变权利行使人的行为;而代理合伙人从事某种行为则是他人代替合伙人在企业从事某种行为,这种行为只要合伙人有委托,并不损害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法律并不禁止。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人与该合伙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与企业并无关连,因此,合伙企业法第四
    2023-04-24
    356人看过
  • 医生职责与义务概述
    根据现行的诊疗规范,紧急情况下合理的诊疗义务包括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患者伤病的准确诊断。对患者伤病的准确诊断是正确实施治疗措施的前提。如情况紧急,应当采取控制患者伤病恶化的紧急措施后,再作进一步诊断和治疗。二是治疗措施的合理、适当,包括治疗措施和治疗用药的适当、合理。三是谨慎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紧急情况下,如果事前告知不可行,那么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后仍应履行该项义务。四是将紧急救治措施对患者造成的损害控制在合理限度之内。结合上述情况,如果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在紧急救治情况下医务人员通常应尽到的诊疗义务,即合理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即便是为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但医务人员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仍难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也就是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才能享受这样的政策。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持
    2023-07-19
    435人看过
  • 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概述
    为了保障辩护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的职责,法律赋予了律师广泛的诉讼权利:1、辩护律师有权根据自己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地行使辩护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3、辩护律师庭前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起诉中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4、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凭此,了解案情,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5、辩护律师有权进行调查取证。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经人民检察院或
    2023-06-06
    181人看过
  • 简述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董事权利义务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职权(权利)及其义务,但对董事的权利义务未设专门条款予以规定。但从整个二百三十条公司法条文中,可归纳出公司董事具有如下权利和义务:(一)公司董事的权利。1、召集股东会权利。《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任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七条、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
    2023-07-21
    97人看过
  • 证券经纪商的权利和义务概述
    1、认真与客户签订买卖证券的委托契约,即'开户'。2、坚持了解客户原则,经纪商应认真审查委托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客户,不接受其委托。3、证券经纪商必须忠实办理受托业务。4、经纪商对委托人的一切委托事项负有严守秘密的义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严禁泄露。但答复主管机构与交易所查询者不在此限。5、经纪商若接受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在成交时应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委托人。6、经纪商对委托人的委托买卖内容及交纳保证金和证券库存的变化必须有真实的凭证和详实的记录受客户交纳的保证金及交存的证券后应该给委托人合法的凭证。7、按中国现行的法规规定,证券经纪商不得接受代替客户决定买卖证券数量、种类、价格及买入或卖出的全权委托,也不得在营业场所以外的地方,接受有价证券委托一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就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证券按相同价格分别作委托买入和委托卖出时,不得自行对冲成交,必须分别进场申报竞价成交。8、根
    2023-07-07
    56人看过
  • 合伙与有限合伙制度基本概述
    1.1合伙的概述合伙制度的雏形源于古罗马人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时所采用的经营形式,它表现为各方合伙人将自有的财产投入到一个“共同体”里面,共同体的成员对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法律规定层面来说,罗马法对合伙设有详尽的规定:“合伙是一种合意契约,根据它两人以上相互承当义务将无力或者劳作集中在一起,以实现某一合法的且具有共同功利的目的。”[1]随着世界经济朝着国际化、区域化趋势发展,普通的合伙制度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普通合伙强烈的人合性虽然有利于各合伙人对于合伙事务的监督和管理,但是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各合伙人之间管理权限不清晰,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的发展而缺乏企业稳定性,限制了合伙企业的大规模发展。也正是因为这些缺陷的存在,使得普通的合伙制度无法满足某些特殊商业行为的要求(典型的如风险投资),于是人们开始寻求另一种在特殊领域更加适合其发展的形式――有限合伙。1.2有限合伙的产生和发展普通合伙在经济发
    2023-06-05
    269人看过
  • 合伙人股权转让规定概述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影响不像普通合伙人那么大。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虽然也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稳定和运行,但不会太严重。因此,本法对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不像对普通合伙人那么严格。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和追偿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追偿方式: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2023-07-10
    101人看过
  • 旅游合同当事人义务概述
    1、旅游服务方的义务旅游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向旅游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旅游服务。(1)、旅游服务人应亲自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能委托他人履行这一义务。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旅行社因不能组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仅如此,我国台湾地区《旅行业管理规则》第27条第1款规定:旅行业经营自行组团业务,非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旅行业务转让给其他旅行业办理。因此,旅游者的书面同意转让具有终止其与原旅行社之间的合同关系的效力。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转让,转让的旅行社应承担法律责任。(2)、旅游服务人应按约定提供服务内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客运汽车一项,应就其产地、品牌、型号、有无空调、座位数等内容作明确记载;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必要时
    2023-06-07
    339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权利与义务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是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如何进行管理,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对外如何代表企业等。具体地说,包括管理参与权和事务授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异议权和撤销权;以及忠实义务。1.管理参与权和事务授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共同经营是合伙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在此前提下,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可以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一种是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即事务授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2.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指无论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事务,还是委托个别合伙人执行事务,各合伙人均有权随时了解有关合伙事务和合伙财产的一切情况,包括有权查阅账簿和其他业务文件。在委托事务执行人的情况下,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享有对事务执行人的监督权。为保障合伙人对事务执行人的监督权,合伙
    2023-04-24
    98人看过
  • 代位权定义与特点概述
    1.代位权的概念: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2.代位权的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获得清偿。(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3)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判方式。生态损害的概念和特征(一)生态损害的概念目前我国理论界极少有人关注生态损害问题,即使有,也多把该损害放在环境民事侵权损害中加以考察。如马骧聪教授认为:危害环境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其侵犯的客体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对环境权的侵犯,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污染、损害、破坏环境而损害他人应享有的正常环境质量或环境舒适度等等。[1]也有学者将环境侵权的后果分为两方面,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仍将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的损害作为环境侵权的
    2023-07-22
    233人看过
  • 简述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简述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包括: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合伙企业法》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同时也可以促进合伙事务执行人更加认真谨慎地处理合伙企业事务。4.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合伙经营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合伙人之间的财产共有关系、共同经营关系、连带责任关系决定了全体合伙人形成了以实现合伙目的为目标的利益共同体。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利而且有责任关心了解合伙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5.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二、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为:1.成为条件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
    2023-04-24
    472人看过
  •  承租人权利概述
    优先购买权
    根据租赁合同,承租人具有占有和使用权、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而租赁人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合同到期时如约返还房屋。如果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根据租赁合同,承租人具有以下权利:1.占有和使用权;2.优先承租权;3.优先购买权等。承租人的义务如下:1、按期足额支付租金;2、未经出租人同意,房屋不得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3、合同到期时,如约返还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 租 人 义 务 有 哪 些 ?承租人是指在租赁期限内,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享有使用房屋、支付租金等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
    2023-09-11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权利是根据法律和合伙合同的规定,合伙成员对合伙事务的管理,合伙财产等享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请求权、合伙事务管理权、对外代理权、对合伙代表人和其他合伙人活动的监督权、对其他合伙人违反合伙合同行为造成其损害的赔偿请求权、退伙的权利... 更多>

    #合伙人权利
    相关咨询
    • 简述普通合伙人间权利义务的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简单来讲,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以出资为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和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经营控制权。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拥有充分的管理和控制权,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订对外的法律文件,在有限合伙中处于核心地位。依照美国有限合伙法第405节的规定,合伙协议可以授予全部或指定的普通合伙人在指定的问题上,按人或其他方法,分别或全部地与任何类别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地行使投票表决权。 (2)获得年度管理费。普通合伙人通常可获得其所管理的合伙基金总额1.5%~3%的管理费,此管
    • 什么是合伙合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伙合同是指两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的合同。合伙起源于家族共有,即兄弟不愿分散财力,共同经营父亲遗留的旧业,因此,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共同经营的方式。在古罗马法中,对合伙的性质及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已有相当明确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伙从家族共有发展为企业主的联合,以扩大经营规模,适应竞争和增加利润的需要,合伙遂形成较独资更进一步的经营方式,经常为各国中小企业所采用合伙合同的特征(1)合伙人必
    • 基金中,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权利就是你们授予执行人的权利,让他有权去做某件事情义务就是执行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 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5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如下: 1、共有财产权; 2、合伙经营权; 3、利润请求权。 义务如下: 1、出资义务; 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 3、分担亏损的义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