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0:31:19 435 人看过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租赁合同是怎样解除的

首先,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装修应当取得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合同解除后也就不得请求房屋装修补偿。其次,解除租赁合同后,对于房屋的装修问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折价补给。

二、房租到期装修费可以要求补偿吗

房租到期装修费,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约定该装修费用由谁承担的,是不可以要求房东补偿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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