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责原则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适用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32:25 100 人看过

归责原则是处理侵权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非常重要,法官面对各种各样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熟练地运用归责原则处理好这些案件,是对一个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根据相关研究50件损害赔偿案件,发现在把握使用归责原则上,标准不够统一,特别是在适用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区别上存在一些问题。下面说说对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归责原则问题时应掌握的一些基本要点。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当然也包括在理论界有争议的过错责任推定原则。首先要弄清:归责原则的基本含意,其次要正确掌握几个归责原则之间的区别,再者就是严格把握每个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和在适用中的顺序,才能保证所审理案件的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决定损害赔偿时,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主观上有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此基本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就是主观归责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的时候,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缺少必备的构成要件,就不能构成赔偿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别要求,而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二,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构成要求四个,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而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侵权责任构成只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即可。

第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掌握的标准即是,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特殊侵权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也是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区别之一。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其行为人是指责任人自身,并非指责任人所控制的行为人的过错,也不包括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过错。在有些情况下,受害人的过错是加害人不承担责任的主要理由。例如高度危险作业,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业人不承担责任。另外有些情况下受害人的过错是减免加害人责任的条件,即在认定赔偿数额时“过失相抵”。

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一般来说在原告,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只有在举证责任上有特殊规定的,才由被告举证,如对医疗事故责任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

第四,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它是指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它的主观只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适用过错责任,使受害人举证越来越困难,如受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为公平起见,法律就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改为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否则就要承担责任,或即是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第1253条关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规定,即属于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法官不能凭主观臆断,更加不能强加给行为人以无过错责任。一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其侵权责任的构成严格适用过错责任的构成,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一个不能少。二是在确定主观过错上,实行过错推定。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之间找出其存在因果关系,从而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行为人须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如果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依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要件,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的责任。判断责任的标准与过错责任原则相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这不是对过错的考虑,也不是对公平的考虑,而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更容易的补偿。这似乎看起来对行为人不公平,加重了他们的赔偿责任,但这是一种社会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往往很重要,对产品责任和环境污染责任而言,无过错责任原则贯彻的亦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功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公平责任原则在侵权案件中的运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归责原则,指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无责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仍需承担责任时,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正的考虑,在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双方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对加害人财产损失的适当赔偿做出裁判,并且要求当事人双方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无责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仍需承担责任时,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正的考虑,在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双方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对加害人财产损失的适当赔偿做出裁判,并且要求当事人双方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称为公平责任原则。 侵 权 案 件 中 如 何 应 用 公 平 责 任 原 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案件中,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那么被侵权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行承担风险,以达到公平责任分配的目的。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可以
    2023-09-04
    143人看过
  •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认定行为人在侵害名誉权中的过错,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在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指向特定人时,应当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考虑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的问题。第二、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以后,该行为的内容因传播而使受害人名誉受损,这就必须要确定内容的传播是出于行为人还是第三人以及受害的过失所造成。如果是后者行为所造成,则行为人没有过错。第三、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本身并不具有侮辱和诽谤性,而只是因为第三人对该言词进行修改、夸张等,从而使该言词具有侮辱、诽谤性,则不能认为行为人具有过错。第四、在已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时,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状态也是有意义的。一方面,某些故意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可能要构成侮辱、诽谤罪,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对责任范围的确定应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在故意侵权的情况下,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应使行为人承担较重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在过失的情况下,则可适当减轻行为人的责任。行为人实施侵权
    2023-04-12
    395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在广告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侵权行为,而广告侵权行为不适用该原则,而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广告侵权行为不会受到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1. 素材中提到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素材中提到的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行为,而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行为时,认定有过错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原则。具体来说,该原则是指,
    2023-08-19
    125人看过
  • 意思自治原则在适用中的问题
    一、意思自治原则在适用中的问题201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意思自治原则适用领域得到大幅扩张豑。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该解释对意思自治原则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这里将结合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涉外法律中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简要的法律梳理和分析。二、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意思自治的核心是当事人的自治,是自由实现的主要法律形式。民事立法对意思自治的规定体现在许多方面:一是可以提供选择的机会,增加自由选择的功效,即用共同规则的形式,预先为民事者设定可供选择的行为模式,以规范民事者的自由民事为;二是为民事者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以保证民事行为的自由开展;三是把自由上升为受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客体;四是在具体民事活动中,法律保护民事者可以自由的选择合作伙伴、合作形式、合作内容等。同时,意思自治还表现在
    2023-05-06
    447人看过
  • 侵权责任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侵权责任的受害人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是应当具有法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形,包括有: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等。浅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80年代末以来,在我国学术界,关于精神损害及其赔偿问题,学者们写了大量的文章,但其探讨一般仅限于民事诉讼领域,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如果应当确立,则具体上应如何操作等问题,问津的学者却很少。另外,今年3月1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未涉及这方面的问题。而在司法实践中,由犯罪行为引起的精神损害确实客观存在,但相关法律内容上的欠缺,导致对此类问题的处断无法可依。所以我认为有必要谈谈自己对此的一些看法。一精神损害及赔偿涵
    2023-07-31
    193人看过
  • 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的原则,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做什么鉴定
    一、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的原则在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的原则为过错原则和连带赔偿责任原则等。雇工受伤的,由雇主和雇工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致雇工受伤的,由第三人赔偿,或者雇工可要求雇主补偿,雇主在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做什么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做的鉴定包括伤情鉴定、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依据造成人
    2023-05-06
    176人看过
  • 研究侵权案件中财产损害索赔权的转让问题
    侵权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索赔权是不能转让的,侵权损害赔偿索赔权是属于专属的债权,具有专属性,所以不能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新闻侵权案件1.要抓准问题,慎选舆论监督的选题。报纸开展批评报道,必须注意掌握好党的方针、政策,抓住当前一些与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舆论监督,有选择地抓准问题开展批评报道,而不是事无巨细地把群众对社会上的不满情绪都端到报纸上。主流媒体特别是党报在广大读者中享有较高的信誉,每天接到大量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这些来访者大多要求把他们反映的问题在报纸上登出来,如果报纸的舆论监督对所有这些问题都实行干预,既不必要,事实上也很难办到。相反,言多难免有失,如果被某些别
    2023-07-06
    393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形汇总
    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什么情形下适用(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作出行为的一种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过错原则,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尽到应有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结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行为人即使能证明损害结果是由于第三人引起的,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行为人仍应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不能随意运用,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当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主要的情形有: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行为,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适用过
    2023-04-30
    98人看过
  •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及法律规定
    1.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管理责任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生了伤害事故,这些教育机构该不该承担责任、应该怎样承担责任,学生家长和教育机构的观点常常不同。学生家长普遍认为,学校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教育机构则认为,监护是一种法定职责,家长把未成年子女送到学校、幼儿园,不能认为是监护责任转移,发生伤害事故,家长作为监护人仍然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幼儿园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可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传统观念认为学校应该承担未成年学生在学校的监护人责任,家长交了学费,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一切都由学校负责。如果学生在学校出了事故,学校理所应当负全责。不同意这种观点,认定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没有法律依据。首先,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权利和义务等,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而学校不在监护人的范围之中。其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履行的是教育管理职责。学校的这种职责,是受公法而非私法调整的,学
    2023-02-04
    132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损害赔偿的特点有哪些?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损失。2、合理预见规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当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才应当对这些损害进行赔偿。3、减轻损失规则。所谓减轻损失规则是指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减轻损失规则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
    2023-06-27
    420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及损益相抵原则
    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全部赔偿是由损害赔偿的功能所决定的。既然损害赔偿基本功能是补偿财产损失,那么,以全部赔偿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大小的基本原则,就是十分公正、合理的。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特别强调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即赔偿责任的大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全部予以赔偿而不是以过错程度或者社会危害性大小作为标准。只有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才起重要的作用。第二,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财产损害中,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要全部赔偿。在人身损害中,造成的财产损失也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过,人身损害赔偿是按照确定的赔偿项目进行的,因此区分人身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
    2023-06-05
    456人看过
  • 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中费用有哪些
    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
    2023-02-12
    46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交通事故骨折赔偿金多少交通事故骨折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视经过司法鉴定后的伤残等级结果而确定。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骨折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当
    2023-02-04
    375人看过
  • 结果责任归责原则在国家赔偿中的应用
    一、结果责任归责原则的产生与发展各国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三种方式: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违法责任归责原则和结果责任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主观上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责任原则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我国采用违法责任归责原则;结果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危险责任原则,即无须考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违法,只要损害结果发生,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结果责任原则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当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政府权力的不断扩张,公务活动造成的危险大大增加了,在这种状态下,即使公务人员不存在过错,也可能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如煤气从管道中泄露引起爆炸,造成了人员伤亡,煤气公司并无过错,而是煤气管道破裂所致。所以随着核能、电力、煤气等危险事业的广泛发展,结果
    2023-06-06
    9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什么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0
      发生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责任划分的原则是: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
    •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按照哪些原则划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1
      1、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法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侵权损害赔偿中,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划分在哪一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8
      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责任在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中的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问: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