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8:43:37 150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五条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历史与功能

机动车责任保险也称为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之保险。它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第三人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第三人赔偿保险金。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机动车责任保险的历史】

在汽车强制责任保险的历史中,有一个对受害人的保护从苛刻到优先的进程,这一进步历程与道路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发展轨迹有一定程度上的类似。相应地,受害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学说上和立法上有所变迁和发展。现代法以保护被害人为主,而早期的责任保险则更多地考虑被保险人的利益。

如前所述,早期责任保险认为,责任保险为被保险人转移其赔偿责任的方式,基本目的是避免被保险人因巨额赔偿责任陷人经济上的困难境地。至于受害第三人,则因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直接请求保险人赔付赔偿金,而只能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则只有在实际赔偿受害人时,才能要求保险人承担责任。1930年以前,英国法院认为责任保险仅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无第三者利益的性质,因此,第三人不能直接向保险人主张权利。这种理念的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在被保险人失去清偿能力而对受害第三人不能赔偿时,若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付赔偿金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成为受益者,即未付出代价而得到保费,而被保险人和受害第三人从责任保险中没有获得任何利益。这种立法选择使利益的天平向保险人一方倾斜。

面对频繁的交通事故和责任保险金日益成为受害人取得赔偿的主要手段之形势,各国立法机关和实务界纷纷寻找对策,力图使得第三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脱离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第三人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赋予汽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中的受害第三人以请求权,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时,能够直接要求保险人赔付保险赔偿金。英国于1930年实施强制保险的同时,颁布《第三人迳向保险人求偿法》,虽然限于被保险人破产或失去清偿能力时才可以直接求偿,但比此前无直接请求权来说,具有进步意义。到1972年修正后的道路交通法规定,保单上所载某些除外条款及条件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而使第三人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

我国《保险法》第24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上述条文,有条件地承认保险人可以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但由于是约定的给付义务,保险人可以合同的除外条款对抗受益人。这种状况直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才有改善。

【机动车责任保险的功能】

尽管现代法律突破了分离原则以及合同相对性原则,考虑到责任保险制度具有保护加害人及被害人之双重机能,且就其合理目的而言,应以保护被害人为主,因此基于保护被害人之立场,承认被害人对保险人之直接请求权有其必要。保险公司赔偿事故受害人虽然是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影响受害人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尽管受害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立法目的在于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迅速提供基本保障,通过强制投保而将社会分散资金集聚起来,以化解风险,不仅有效地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保护车辆所有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亦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妥善解决,体现了效率原则和充分补偿原则。特别是对于损害小于责任限额的事故,由于无需区分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过错程度,通常情况下不必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直接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保险金即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五条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2007年3月7日,原告为京GEW235货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其中机动车损失险限额为35000元,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2008年2月25日,原告驾驶京GEW235货车行驶至110国道101公里7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王乔桐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原告负主要责任。王乔桐受伤后,经延庆县医院诊断为:颌面外伤,右上门牙骨折松动。因其尚未成年,经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调解,事故双方就修复牙齿的后期治疗相关费用达成赔偿1500元的协议,且原告已履行。另外,原告还支付事故车辆清障费和停车费380元。原告因而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赔偿款1500元,清障和停车费用3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对原告在被告公司投保及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均不
    2023-06-08
    178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一、交通事故中起诉费用是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只会对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在限额内承担责任,而诉讼费用并不是交强险承担的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汽车发生什么事故交强险可以赔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
    2023-03-25
    196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什么不同
    主要区别如下: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并且该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2023-05-01
    418人看过
  • 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实质
    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要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细读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许多矛盾及不合理之处需要立法机关重新考虑。无过错责任是大家关注草案的焦点,草案第20条、第21条规定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的原则。从这两条规定来看沿袭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但有所变化。在人身伤亡方面的赔偿,《草案》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持了高度一致,对于人身损害,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要依法赔偿;而在财产损失方面的赔偿,则略有不同,即按过错责任赔偿。但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在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反而规定对受害人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有权就其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进一步确定了无过错赔偿。
    2023-06-05
    211人看过
  • 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实质
    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要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细读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许多矛盾及不合理之处需要立法机关重新考虑。无过错责任是大家关注草案的焦点,草案第20条、第21条规定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的原则。从这两条规定来看沿袭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但有所变化。在人身伤亡方面的赔偿,《草案》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持了高度一致,对于人身损害,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要依法赔偿;而在财产损失方面的赔偿,则略有不同,即按过错责任赔偿。但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在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反而规定对受害人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有权就其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进一步确定了无过错赔
    2023-05-02
    474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立法状况评价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交强险制度。两年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上述两部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施行,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立法和保险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不仅丰富了我国侵权行为法和保险法的内容,而且对于预防和分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风险,减轻事故责任者的经济赔偿压力,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赔付,减少事故双方的矛盾和纠纷,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不容否认的是,我国在交强险方面的立法经验尚不丰富,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未作充分考虑,一些制度设计亦未能充分体现交强险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未赋予受害人直接求偿权。根据交强险制度的宗旨,受害人应有权直接请求保险人赔偿其损失并应严格
    2023-06-0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一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是强制险,不是机动车都要投保,交强险是强制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
    •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样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是一样的。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同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又有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4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为了道路交通参与者在遭受机动车与他方造成交通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抢救、治疗或者财产损失赔偿,国家强制性保险制度。这也是国家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是为了能使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得到及时抢救治疗,国家依法定形式建立的人道主义救助基金。是国家为了道路交通中弱者群体得到社会关心救
    • 什么是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0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
      这个就是国家规定的,所有机动车必须投保的一个险种,交通强制险,没有投保交通强制险的车辆时不准上路的。这个保险只要是赔偿对方,不赔偿自己。例如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交强险只赔偿行人的部分损失。不赔偿机动车一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