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8:15:40 140 人看过

一、兰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上述一、二、三项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一)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

二、兰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员相关文章
  • 兰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兰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兰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93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施机关: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
    2023-05-18
    153人看过
  • 泰州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泰州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条件(一)办理条件(二)申请条件a)一般要求爆破作业人员申请条件一般要求为: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b)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申请条件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
    2023-05-13
    378人看过
  • 兰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兰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二、兰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描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依据描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
    2023-05-18
    489人看过
  • 广州白云区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执业资格:一、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二、符合下列第1项、第2项、第3项,并具备下列第4项和第5项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二、办理材料推荐公证机构或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核对原件。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合法、完整。推荐公证机构或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核对原件。大一寸光面蓝底免
    2023-05-31
    401人看过
  • 柳州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柳州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受理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2、向原司法鉴定人司法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3、符合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二、柳州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办理材料1.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表2.司法鉴定人执业证3.居民身份证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5.聘用合同三、柳州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设定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2023-05-19
    94人看过
  • 辛集办理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受理条件
    一、辛集办理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受理条件(一)辛集办理律师执业许可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二)辛集办理律师执业变更许可条件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三)辛集办理律师执业注销条件1、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2、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3、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4、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5、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二、辛集办理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法律依据我国《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第二十一条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
    2023-05-24
    236人看过
  • 兰州创业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兰州创业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二、兰州创业补贴申领法定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
    2023-05-18
    438人看过
  • 兰州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兰州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二、兰州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三、兰州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办理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保证的承诺书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
    2023-05-18
    196人看过
  • 兰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流程怎么走
    一、兰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流程怎么走官方数据无二、兰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法定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节选)依据描述: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三、兰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民安大厦1楼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b05窗口四、兰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兰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受理条件拥护中华人
    2023-05-18
    389人看过
  • 兰州律师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
    一、兰州律师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861号二、兰州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律师有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且在执业期间无下列任一情形:(一)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三、兰州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法律依据节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
    2023-05-18
    233人看过
  • 扬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扬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扬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办理条件公证员执业证变更、执业证申请三、扬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办理材料1.公安局审批后的姓名变更户口登记记录复印件2.变更姓名后的身份证复印件3.公证员执业证变更及延续申请表四、扬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办理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8号智谷B座一楼五、扬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规章:《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4日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
    2023-05-13
    417人看过
  • 赣州市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赣州市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二、赣州市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员变更许可需符合条件: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102号公布,自2006年3月14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
    2023-05-14
    127人看过
  • 兰州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在哪办理
    一、兰州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在哪办理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民安大厦b塔5楼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二、兰州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法定依据《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三、兰州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59号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
    2023-05-18
    458人看过
  • 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二、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三、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四、贺州仲
    2023-05-18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员
    词条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 更多>

    #公证员
    相关咨询
    • 哪些变更条件是否允许变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抚养权变更的条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
    • 公证员执业证书怎么变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1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公证机构同意并拟任用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由拟任用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要具备哪些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在长春市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均需加盖企业公章。)2.一般情况需提供:《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均需加盖企业公章。)3.一般情况需提供:变更前后《工商执照》副本原件(纸质:原件1份
    • 卫生行政许可许可变更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7
      被许可人取得卫生行政许可后,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的条件和要求从事相应的活动。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被许可人从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不符合其申请许可时的条件和要求的,应当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法收回或者吊销卫生行政许可。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撤销卫生行政许可:(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
    • 兰州工伤供养亲属受理条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公司的职工出现意外受了工伤不仅是对其本身的一种权益伤害,还有可能间接损害到工伤职工亲属的感情以及物质支撑,所以公司对于那些工伤严重而不能继续劳动获得收入的职工要主动担负起照顾其亲属的责任,那么,兰州市工伤供养亲属待遇有哪些? 一、兰州市工伤供养亲属待遇有哪些?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