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证人证言是大多是由公诉人宣读的,提出异议的当然是辩护人或者被告人。
2、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3、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我的理解是,公诉人宣读完证人证言后,只要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该证言提出异议,就可以以该证言有可能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为由,要求法院通知该证人出庭接受质证。
一、刑事案件的诉讼开庭程序
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2、分别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三、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二、刑事附带民事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审判程序主要是:
1、法院宣布开庭;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案件原因;宣布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2、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作出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提问;
3、法庭辩论;
4、最终陈述;
5、宣布休庭等待判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公诉部分审理后审理。
-
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什么,证人必须出庭吗
118人看过
-
申请延期开庭必须在开庭前提出吗
162人看过
-
法院出庭原告必须本人出庭吗
321人看过
-
仲裁必须开庭吗
340人看过
-
开庭前必须交换证据吗
472人看过
-
开庭必须走质证程序吗
146人看过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
遗嘱必须出庭证人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5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
-
民事案件证人在法庭上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原则上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原则上必须出庭作证,你可以看以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
-
证人出庭作证必须申请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7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法院如果批准证人进行出庭作证的话,那么证人就必须得出庭作证。因为出庭作证是每个单位和个人所必须经受的义务,如果证人的确是不愿意进行出庭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拒绝出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批准不出庭作证。
-
证据不足必须开庭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法庭笔录的证言必须是出庭证人的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2应当当庭宣读。在刑事诉讼中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