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租车合同哪些公司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9:57:10 369 人看过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员工与公司无偿租车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双方信息、租车的时间、无偿租车的情况说明、车辆的相关情况说明、违约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等。

一、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法人车无偿给公司合同包含有哪些的内容?
    一、公司法人车无偿给公司合同包含有哪些的内容?法人车无偿租给公司合同模板包含的信息有租赁的期限、车辆的车牌号等,由于车辆是无偿租赁的,故此在租赁合同签署之后,法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且在租赁关系结束之后,必须要将无偿租赁的车辆归还给法人,若是有损坏,是可以请求公司赔偿的。二、无偿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是什么?1、第一种情况,实际上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2、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委托人的过错就是委托他人办理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包括委托人指示不当和对损害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能预见。受托人的过错就是
    2023-06-01
    86人看过
  • 股东无偿租车公司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个人租赁车辆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第一条车辆状况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2、
    2023-04-18
    83人看过
  • 承租公司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
    1、出租人的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2、承租人的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一、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
    2023-03-28
    169人看过
  • 私家车出租后承租方承担哪些责任
    汽车租赁合同承租方的责任: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
    2023-04-26
    449人看过
  • 公司办公地址租赁合同无偿合同如何书写?
    一、公司办公地址租赁合同无偿合同如何书写?甲方:XX乙方:XX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房屋基本情况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XXXXXX的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用于经营。2、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3、甲方的权利义务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3.2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4、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协议解除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争议解决甲
    2023-06-01
    418人看过
  • 出租车出现事故,出租车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是乘车人的话,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这个是运输合同关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二、工作中误伤工友谁负责1、工作中误伤工友,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中误伤工友,工友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工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
    2023-03-26
    351人看过
  • 公司合同违约债务无力承担怎么办
    一、公司合同违约债务无力承担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
    2023-05-03
    72人看过
  • 车祸致死保险公司承担哪些内容
    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关于车辆保险赔偿问题,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车祸致死属于刑事吗一、车祸致死属于刑事吗1、车祸致死属于刑事。车祸致死,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
    2023-07-21
    259人看过
  • 公司合同上吊销租赁合同怎么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解散清算,租赁合同如何处理由清算组决定,一般解除租赁合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结清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和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前款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租赁合同上的小产权租赁有效吗小产权房租赁合同在不损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依法签订租赁合同
    2023-08-18
    335人看过
  • 劳务合同终止公司还承担赔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存放标的物;(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属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劳动合同由《民法典》调整。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债权债务终止,双方无关。不需要赔偿。只有劳动合同终止后才会有赔偿问题。劳务合同终止需提前多久通知一般是要提前三十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40条等相关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五百五十七条《劳
    2023-08-05
    304人看过
  • 转让公司担保合同有哪些
    担保的对象除了是人之外,还能够是财产,不好人就会拿自己名下的公司做担保,以此而获得带货是融资等等。公司在担保的时候,因经营等问题让投资者想要转让出去,但是公司担保期间是否能转让公司转让担保合同可以吗?公司担保期间是否能转让不能。1、公司对外担保,分为两种情况:物保、人保。2、物保,即公司用自己的某一固定资产对外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3、人保,即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4、对外担保,无论是物保还是人保,都不影响公司的转让。5、公司转让,实际上是股东对外出售股权,公司还是那个公司,执照也是那个执照,不同的是公司的股东换人了,一般是通过股东出售股权来完成公司的整体转让。6、如果是物保,那么公司要对该担保物转让、出售时需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以出售的价款清偿债务,才可以转让该物。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形分析1、董事、经理以外的其他人以公司名义提供的担保董事、经理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权人
    2023-02-04
    156人看过
  • 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出租人与洗车所有人在签订有无偿租赁合同时,必须要以相关的情况进行明确认定,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可以签订合同,应当重点对无偿租用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对违约责任进行认定,避免出现后期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难以进行豪侠。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
    2023-04-13
    464人看过
  • 五种损失由租车人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租车的合同期内,有五种情形需要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不但要支付事故前期的费用,还要承担约20%的修理费用和车辆停驶租金。需要由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的五种情形包括:车辆转给别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车辆允许使用范围以外发生问题;未经租赁公司事先同意,拆换车辆零件;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车辆丢失;由于违法、违规,车辆被扣押。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保险公司不予办理赔偿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事故前期费用由用户支付;车辆修理期间,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垫付修理费。3个月内,保险公司会赔偿80%的修理费,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此外,车辆的
    2023-04-23
    477人看过
  •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是由租车公司承担责任吗
    一、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是由租车公司承担责任吗1、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是由租车公司承担责任。员工工作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若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
    2023-06-12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出租车承包合同无力赔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出租车公司需要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 出租车司机肇事逃逸出租车承担无责赔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9
      属于雇佣关系,司机负法律责任、租赁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司机逃逸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法律的定义,关键要看司机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主观上若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即使发生逃逸事实,也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即使司机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发生逃逸,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但从楼主所述,事故本身造成的损害不大,不足以构成犯罪,故司机不会受到刑罚。但有可能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拘留并暂扣驾
    • 承租人承担公租房拆迁补偿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4
      承租人会有补偿。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租人与拆迁部门协商。
    • 由谁承担出租车公司赔偿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1
      一、 1、客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租赁公司将机动车出租的,承租人驾驶租赁的机
    • 哪些公司对外无担保合同范本?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2辑公布的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诉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等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最终法院认为:“公司违 反新修订《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第一、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第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第三、该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第四、依据该条款认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