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06:05:29 442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二、什么是使用权?

使用权,意思是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三、使用权取得的法律手续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n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及特点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计提摊销。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要具备哪些条件1、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出租的条件是:必须是经过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土地,并经过合法的转让程序进行转让。但是,经过划拨的国有土地是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的。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
    2023-07-17
    49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
    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1.出让,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转让,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
    2023-06-20
    156人看过
  • 解释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作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一种方式。具体是指: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和划拨是相对应的两个概念。划拨是无偿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土地使用方式,主要适用于公共事业、公益、军事建设等领域。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较低价。1、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2、拍卖方式。拍卖出让是
    2023-07-01
    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林地概念的减税依据是什么
    (一)“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对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89]国税地字第140号)中第十条关于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第十二条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的内容。”(三)“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原场地自搬迁完毕、停止使用之次月起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范围内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尚未利用的土地,是指自然形态的荒山、林地、湖泊,不包括人工假山、绿化用地和养殖用湖泊。”“主管
    2023-03-16
    54人看过
  • 什么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特征
    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
    2023-05-05
    17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
    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3、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
    2023-04-12
    178人看过
  • 在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的土地费用
    1、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使用,是指国家在土地使用出上中应取得的土地纯收益。土地有偿使用的交费人是一切以出上方式取得土地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应当按照出让地块的面积,每年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土地有偿使费,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为了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而采取的重要措施。2、征地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土地地开发费(1)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费,它是指国家为进行基础设施、人共配套设施所耗费的成本。包括为建设住宅小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照明、警卫以及绿化等项工程发生的支出;(2)建造房屋以及配套设施时缴纳的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查、测绘以及“三通一平”支出;(3)建筑安装工程费,饭帮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
    2023-03-24
    500人看过
  • 土地征用的概念是什么?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概念是什么,征地程序的工作步骤是什么?1。土地征收的概念是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强制购买和使用非国有土地,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上。其次,将征地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征地审批前的工作程序、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和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主要包括征地通知书、征地确认书和听证通知书,第三阶段主要包括征地补偿登记、征地通知书和安置通知书,具体程序如下:1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知项目的目的和地点。征地通知书张贴在国土资源所征用土地的村庄。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在张贴、发布、广播征地公告过程中,应当进行摄像、录像,并妥善保存所拍摄的照片、录像资料,备查。征地通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征地调查确认]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研究所应当共同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土地权属、类型、规格、数量被征收的,如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
    2023-05-08
    490人看过
  •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什么时间申报土地使用税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什么时间申报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应该从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以后就开始向税务机关申报,在土地使用权期限之内,基本上每年都得交土地使用税,绝大多数省份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是每年的10月份,但是,国家也允许当地税务机关自行确定纳税时间。《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二、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
    2023-03-30
    74人看过
  • 有偿取得的自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
    2023-04-16
    463人看过
  • 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一、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大致如下:1..“土十条”出台,让农村土地更好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2.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激活了农村土地要素,也成为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之策。3.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中下一步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将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重点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三种,分别是: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2023-05-30
    1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的概念
    一、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的概念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二、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2023-04-13
    58人看过
  •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什么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一、土地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
    2023-06-28
    184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概念应该怎么理解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具备了物权所包
    2023-02-23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70年是什么概念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70年是指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使用权期满的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申请续期,并根据当时的土地价格水平自动续期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有谁知道土地使用权面积怎么算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面积就是你所买房产所占的土地面积!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是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小区占地总面积/小区总建筑面积)*你的房屋建筑面积
    • 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概念有什么不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4
      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就是房地产中所说的地产。一般说开发商通过竞拍获得土地说的就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对于现在开发商出手的新盘,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合体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概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房地产是一个大的概念。
    •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都是同样的概念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2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并不是相同的概念。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