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间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53:32 90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抵押担保应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抵押民法典律关系中,抵押权是抵押担保的核心,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又是抵押权的核心。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是指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抵押物价值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

1、通常来说,抵押权人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

2、当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

3、当债务人宣布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破产费用和一般债权。

4、当一个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存在时,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经登记的抵押权,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抵押权顺序相同时,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法律在规定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相应的限制。下列所述几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对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都有较大的影响,应当引起抵押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特别是抵押权人中银行的高度重视。

5、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6、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7、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8、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9、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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