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7:02:32 214 人看过

(一)预期违约。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实际违约。

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三)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亦可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房屋的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四)其它违约行为。

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

购房合同中违约多数由开发商引起,实践当中,最为觉的开发商违约责任形态主要包括: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及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违约情形均作出了较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

(二)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要回定金;

(三)《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毁约,但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但同时也保护有序的交易秩序以及守约方的权益,违约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双方达成合意的解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也可以通过法律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一、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方法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等等。二、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如下:1、履行不能;2、迟延履行;3、不完全履行;4、拒绝履行。民法典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要如何判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判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1、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2、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3、赔偿损失,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所作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14
    193人看过
  • 买卖房屋时,违约责任有哪些?
    1、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2、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能不能起诉房屋买卖双方确认产权能否起诉房屋买卖双方确认产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房屋买卖双方因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确认产权,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
    2023-07-13
    23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房屋合同的纠纷类型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不能履行,债务人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履行债务;2、延迟履行,债务人可以履行但在履行期届满时未履行债务的现象;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目的;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二、房屋合同的纠纷类型(一)因房屋逾期交付问题发生的纠纷此类纠纷也时常发生,处理这类纠纷首先要查清导致逾期交付房屋的责任在哪一方;其次要查清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时间;第三要查清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赔偿责任。(二)因面积误差问题发生的纠纷此类纠纷有超出约定面积和不足约定面积两种情形,此类纠纷的处理也有两种方式:1、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没有特别约定,这类纠纷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2、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有约定,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实践中往往双方约定:面积误差处理为合同单价
    2023-06-21
    23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期限吗
    一、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期限吗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有期限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在市场运作的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存在着很多风险,概况地来讲,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1、主体资格审查风险所谓主体资格审查风险,是指审查二手房买卖中卖主即售房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其资格时所带来的风险。通常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都是凭中介介绍,而很少对交易双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根据《民法典》第51条的相关规定无
    2023-05-22
    39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确定违约金,买卖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一: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第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方法不明确的,则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的规定处理。分两种情况:1、买受方违约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出卖人违约的,逾期交付使用房屋
    2023-05-03
    109人看过
  • 买方违约,原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原合同有效,违约人就其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非产权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房屋所有人委托签字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无授权委托,代签行为人代签一般情况下该合同无效,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
    2023-07-11
    476人看过
  • 买卖房屋合同卖方违约后果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房屋预售合同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
    2023-03-10
    419人看过
  • 未缴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是哪些
    未缴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是:1.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2.买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3.买卖合同形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4.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一、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二、私下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合同的下列生效要件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
    2023-06-25
    2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贷不了款算违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贷不了款算违约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的,购房者贷款按揭办不了的,如果是贷款人原因造成的,算是购买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二、首次贷款买房流程1、在按揭买房的时候,需要很多的材料,首先要有的是买房人身份证,另外还需要买房人的户口薄原件,另外还需要这些文件的复印件6份。2、另外我们需要在按揭买房的时候准备自己的婚姻证明的原件,还需要结
    2023-06-18
    154人看过
  • 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违约吗,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违约吗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被法院依法撤销的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认定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进行催告,催告后合理期限仍然不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不可以撤销合同,只能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并不包括合同违约。二、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
    2023-06-26
    252人看过
  • 违约法律对房屋买卖条件有哪些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法律规定有: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继续按约履行该合同;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该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合同违约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
    2023-08-15
    248人看过
  • 中介买卖房屋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是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一种方式。中介合同违约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中介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中介合同违约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处
    2023-02-13
    467人看过
  • 卖方违约在房屋买卖中有哪些情况?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中介费是否能要回来1、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中介费一般能要回来,具体需要以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为准。因卖方违约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卖方应当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
    2023-07-03
    104人看过
  • 买卖中房屋卖方违约的行为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如下:1、交付不能;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一、购房合同解除后需要反还购房合同和收据吗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退房。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房的条件,那么在以下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第26条规定解除购房合同退房;(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退房;(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包括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和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依法选择退房;(5)因无法得到银行或者公积金管
    2023-03-23
    22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可以违约的情况是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本违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迟延履行是指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
    • 违约条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条款是否有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7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依旧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了,并不影响关于违约条款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房地产分离出卖、产权未登记过户、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房、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和非法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7
      房屋买卖违约要赔偿一般是按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给予,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支付,而且违约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这样才能依法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 1、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 3、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违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9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如下,以下是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况: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
    • 违约状的房屋买卖条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0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