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和担保期间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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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与保证期间不尽相同。
保证期间,作为一项法律术语,特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或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证人在此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的相应期限。
当债权方与保证人达成保证期间的具体协议时,便需按照其约定予以实施。
但若二者未能商议出规定的保证期间,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该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的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而至于担保期限,实际上是在保证期间无法实现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以规定保证期间不得超过主债务有效期限的一种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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