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公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8:10:58 105 人看过

拆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厦府[_________]地_________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厦国土房拆通[_________]号第_________拆迁通告,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于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的房屋(承租合同号_________),应予拆除,甲、乙双方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拆除乙方所承租的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1、乙方承租非住宅房屋经营性店面_________平方米,办公、工厂、仓库_________方米;经评估,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_________元/平方米,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附属物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补偿补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装修补偿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有线电视、电话等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租办公、工厂、仓库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经营性店面_________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壹次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4、根据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_________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_______元/人、月,给予经营者和职工六个月补偿,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5、根据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_________元,一次性给予经营者六个月经济补偿,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三、综合第一、二之款项,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详见补偿安置费用表)

四、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搬迁完毕,并将原房屋及附属物完整地交给甲方拆除。甲方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给予乙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区位房屋补偿价的10%即:_________元/平方米,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搬迁奖励;逾期不搬迁的,取消奖励,甲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第三条款项于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按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六、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_________项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实施拆迁单位贰份,市国土房产局贰份。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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