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电厂坍塌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04:51 393 人看过

事故时间:2002年2月8日3时许

事故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事故类别:坍塌

伤亡情况:死亡1人,重伤2人

事故经过:

2002年2月7日晚8时,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混凝土班负责8号运转站屋面混凝土浇筑,另有钢筋班、木工班配合。施工至2月8日凌晨3时许,屋面浇筑最后几方混凝土时,作业工人开始浇筑位于屋面板下的拉梁混凝土,由于现场满堂支架搭设较密,又有外脚手架,无法使用混凝土泵,工人采用手工浇筑。为贪图方便,混凝土班工人拆除了拉梁上部支撑屋面模板的部分立杆和水平杆,造成支架无法支撑屋面结构荷载和施工荷载而失稳,模板、钢筋、混凝土连同支架一起坍塌,正在屋面下方的工人余××被砸致死,正在屋面板上面施工的肖××、吴××等人随屋面坍塌而坠落受伤。

直接原因:

违章拆除屋面结构的模板支撑体系。

间接原因:

(1)对屋面模板支撑体系监管不力,造成了支撑体系被违章拆除。

(2)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不健全,缺少值班人员,工人拆除支撑的违章行为没有被发现和制止。

(3)对劳务工的培训教育和组织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人贪图方便,冒险施工。

(4)现场未履行验收程序,违规浇筑混凝土。

(5)监理单位未认真进行旁站监理。

事故教训:

(1)加强模板支撑体系的管理。支撑搭设必须有方案,有计算,有审批,有验收,未经许可严禁拆除。

(2)加强施工组织管理,现场分部分项工程要配备完备的班组和人员,保证每一个施工步骤和环节都符合工艺和安全的要求。

(3)加强对劳务工的组织管理,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和技能教育,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对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要实施旁站监理,坚决制止施工违规违章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广州在建电厂坍塌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罪吗
    广州在建电厂坍塌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罪么是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广东省广州市主持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广州“3.25”高处作业平台坍塌事故有关情况。事故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建筑面积29928平方米,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及钢屋面结构。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设计单位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广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包单位为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初步调查分析
    2023-06-02
    187人看过
  • 广东省深圳市某电厂续建工程高处坠落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2年2月20日,深圳市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二、事故发生经过深圳市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由中建某局第二建筑公司承建,该工程主体为钢结构。6号机组东西(A~B轴)钢屋架跨度为27m,南北(51~59轴)长63m,共7个节间,钢屋架间距为9m,屋架上弦高度为33.2m。屋架上部为型钢檩条,间距为2.8m,檩条上部铺设钢板瓦。钢板瓦采用厚1.2mm钢板轧制成槽型,板与板可以咬合连接,每块板外型尺寸为9800×830mm,重92kg。钢板瓦按长度平行屋架跨度(东西)方向,沿南北铺设,第1块板铺设后用螺丝与檩条进行固定再铺第2块。截至2002年2月20日前,已完成51~52轴1个节间的铺板。2002年2月20日继续铺设钢板瓦作业,开始从52~53轴之间靠近A轴位置铺完第1块板,但没进行固定又进行第2块板铺设,为图省事,将第2块及第3块板咬
    2023-06-06
    115人看过
  • 沟帮坍塌伤亡事故
    2002年11月16日上午9时05分,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姜洼村隆达公司建筑工地,下水管网沟槽坍塌,两名作业人员被掩埋窒息死亡。一、事故详细经过2002年11月初瓦房店市隆达房屋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傅某将长97米,宽0.5米,深1.3至1.4米下水管路坑槽的挖掘工程发包给了本公司职工傅某某,同时制定了《下水管路坑槽方案》,并向傅某某下达了《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10日傅某某又以4000元的价格把该工程转包给了瓦房店VX机床厂(以下简称机床厂)劳务队(无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13日机床厂在没有制定施工方案,也没有向傅某索取《下水管路坑槽方案》及《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的情况下,就指派劳务队张某带领刘某、任某等15人进驻入工地进行作业,在施工中,下水管道沟实际深度平均在1.7米、个别地段深达2米以上。16日上午9时05分,刘某、任某、刘某某等人时在挖地沟作业时
    2023-06-06
    441人看过
  • 工业厂房坍塌事故预防及救缓措施
    A、已建厂房坍塌事故应急救缓措施:一、响应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坍塌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二、响应程序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着救人优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立即研究部署抢救方案,上级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三、处置措施(1)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2)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3)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四、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五、消除伤员口、鼻内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窒息。六、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七、
    2023-06-06
    340人看过
  • 重庆市某住宅楼工程卸料平台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3年8月28日7时30分,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某住宅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卸料平台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济损失约40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2003年1月,重庆某建筑公司承接重庆某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工程项目。由该公司十二分公司具体组织施工。因工程较大,合同工期较短,十二分公司便组织3个工程项目部进行施工,并对3个项目部实行独立核算,签定了内部工程施工协议。由十二分公司统一协调工期、质量、安全及对外收取工程款项等。十二分公司二项目部负责该工程的C—2、C—3、B—2栋住宅工程的施工。由于该工程主体施工完毕进入室内抹灰阶段,需要搭设落地卸料平台脚手架,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何某制定了C-2、B-2栋楼临时卸料平台施工方案。方案限定该卸料平台载重500kg,临时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副经理陈某向工长龚某布置该平台的搭设工作,龚某又向班长程某进行卸料平台脚手架搭设的工作安排。卸料平台
    2023-06-06
    350人看过
  • 甘肃省永昌县某拆除工程墙体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1年12月16日下午15点40分被拆除综合楼三楼墙体突然向内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二、事故发生经过位于甘肃省永昌县境内城南某国道312线改建高等级公路设互通式立交桥和县城南大街相接,按照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道路建设红线内的综合楼和部分厂房等建筑进行拆除,此项拆除工程由杜××工程队于2001年11月28日动工拆除。2001年12月16日下午13点杜××工程队作业人员柴某等8人到综合楼西段拆挖墙体,将墙体每隔3m预留50cm宽的柱子后,从地面以上lm范围内进行拆挖,约14点40分柴××、赵××、张××等8人分别拆挖三楼西端的外墙及隔墙的预留柱,约15点40分时,三楼墙体突然向内倒塌,造成在此作业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该工程在施工前没有编制专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负责人没有
    2023-04-24
    150人看过
  • 违章施工房坍塌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解某擅自建造工棚,董某忽视安全管理,1982年3月11日,造成工棚屋架和80根水泥桁条脱落倒塌的严重事故,砸死1人,砸伤7人(其中重伤4人),经济损失4000余元。某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解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解某某假借某公社严家建筑站名义,自任工头,拼凑工匠,于1981年12月非法承建某县航运公司船厂,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建筑五幢共30间工棚。承包后,解某某及董某某不签合同,又无图纸,仅凭口头约定分部分项施工。董某忽视国家关于“企业单位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的规定,错误决定混用3.6米和3.8米次品水泥桁条于开间为3.6米的工棚上。施工后,解某某一再违反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特别是在建造最后一幢工棚时,砌的六间砖柱轴线位移超过允许位移土
    2023-04-24
    371人看过
  • 江西省景德镇市某工程雨篷模板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0年9月10日下午17时50分,景德镇市某工程大门横梁雨篷浇筑混凝土时,由于支撑失稳,导致坍塌事故发生,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二、事故发生经过景德镇市某建筑公司系土建三级集体施工企业。承包某工程大门施工的项目部组成人员有:项目经理毛××(无项目经理证,属承包人);安全员白××(无证,属承包人);施工员白××(有上岗证,属聘请人)。2000年9月10日下午17时50分左右,民工正在浇筑大门中间门楼屋面混凝土,当还剩1m左右时,支撑失稳断裂,整个大门屋面雨篷从中间开始下沉,东西两端混凝土向中间移动下沉,致使瞬间全部混凝土及模板系统坍塌,并将两端混凝土柱、砖柱拉倒。当时在操作面上的人员,1人跳在值班室屋面上,2人甩出倒塌部位,9人被坍塌物压住。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的事故。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模板未经设计计算,搭设没有技术要求,支撑系统结构本身不符
    2023-06-06
    493人看过
  • 广东省惠州市某花园工程卸料平台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3年1月7日下午13时10分,广东省惠州市某花园工地的卸料平台架体因失稳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初步统计经济损失55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惠州市某花园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营企业),施工单位是惠州市某住宅公司,监理单位是广州某监理事务所惠州监理部。2002年9月12日,惠城区建设局发现该项目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当即对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要求他们在15天内到惠城区建设局办理有关施工报建手续。发出停工通知书后,惠城区建设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曾多次督促他们办理施工手续,直至2002年12月上旬,建设单位才到惠城区建设局补办施工报建手续。2002年12月9日,惠城区建设局建设工程发包审核领导小组讨论该项目时,认为该项目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2002年12月17日,惠城区建设局根据
    2023-06-06
    279人看过
  • 陕西省西安市某工厂住宅楼地下人防拆除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1年11月17日,西安市某工厂住宅楼在拆除地下人防工程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二、事故发生经过西安某工厂住宅楼工程为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300m2,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由西安某建筑公司施工,并于2001年10月25日进场。在做开工前准备时,发现地下有废弃的长17m,宽3.2m,深7.5m的防空洞。西安某建筑公司对基坑工程施工在没有详细勘察和没有制定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将拆除人防和土方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四川南江县私人包工队,并放弃监督管理,完全由农民工自行组织施工。11月17日,包工队派人进行清理防空洞底部砖基础时,基坑边坡发生坍塌(塌方量约60m3),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作业人员不懂施工技术,在没有基坑支护等安全措施情况下,对深达7.5m的基坑开挖施工,致使边坡坍塌导致事故发生,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未编
    2023-06-06
    100人看过
  • 福建省厦门市某机械公司仓库工程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况2003年8月9日下午6时5分,厦门市某机械公司厂区内,一栋正在施工的两层仓库发生突然坍塌,造成7人死亡、38人受伤。二、事故发生经过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某村镇的某机械公司厂区内,拟建一栋两层砖混结构的仓库,建筑面积3360m2。该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由490×490(mm)砖柱承重,柱网间距为6×7(m);首层层高为5m,二层层高为4.5m;混凝土独立基础,中柱基础基坑为2×2(m),边柱基础基坑尺寸1.8×1.8(m)。仓库用地是当地村民小组的土地。1996年6月,村民林某等人以厦门市某实业公司的名义,向村民小组租用土地约0.72hm2(10.8亩),租期20年。林某将其中该仓库所占土地约0.27hm2(4亩)出租给某实业公司使用。2001年4月,该实业公司停业后,林某又将土地转租给厦门某机械公司,租期3年。2003年5月,某机械公司要在此地建仓库,由林某出资建设,建成后
    2023-06-06
    397人看过
  • 电厂坍塌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规范,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纪录事故单位、事故类型、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伤亡情况等信息。2.安全科在
    2023-11-30
    285人看过
  • 江西省南昌市某广场综合楼工程桩孔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况2003年3月2日下午2时40分左右,江西省南昌市某广场综合楼建筑工程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中,K5孔挖深至7m左右时,突然坍塌,致使在孔下3人和孔顶1人(自然坠入)一并埋入孔内,被淤泥掩埋窒息死亡。二、事故发生经过江西省南昌市某广场综合楼(商场、商务公寓、写字楼于一体)项目是该市西湖区的招商项目,建设投资方为江西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宜兴某建筑公司,工程监理方为江西某监理公司。建筑面积为51196m2,2002年10月10日开工,预定于2004年7月20日竣工,合同期日历数为648天。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该工程地下部分采用逆作法施工,由人工挖地下桩成孔,混凝土护壁采用定型钢模进行支护浇灌,强度等级为C20。在人工挖孔施工中明确提出要求,一般一个工班开挖深以1m为宜,每挖深0.9~1m要浇钢筋混凝土护壁。开挖过程中为确保安全,应用钢护筒进行开挖并减小支护高度。而施工方
    2023-06-06
    204人看过
  • 深圳市某电子厂诉卢某等四人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某电子厂(以下简称电子厂)因与被告卢某、王某、金某、吴某等4人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纠纷,不服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电子厂诉称:因4名被告与本厂的劳动合同期满,本厂通知终止劳动合同,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却裁决本厂与4名被告补签2—7年的劳动合同。这个裁决于法无据,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终止4名被告与本厂的劳动合同关系。4名被告辩称:按照原告制订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原告应当与我们签订5—10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原告不向我们宣传、告知细则的具体内容,使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这个劳动合同违背了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叫原告与我们续签劳动合同,是正确的,原告应当执行。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88年11月至1989年12月期间,原告电子厂分别与被告卢某、
    2023-06-08
    8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道路坍塌影响租金及房屋突然坍塌索赔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需要进行鉴定评估,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具体数额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 工厂坍塌女工吓出精神病工厂能不能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权益受侵害的大多是劳动者,法官办案中,在思想上,应吃透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办案出发点;在实体上,要准确把握劳动法精神,贯彻保护弱者的原则;在程序上,分配诉讼权利时应给弱势的劳动者以适当倾斜。
    • 工厂车间坍塌女工户是否能要求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1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权益受侵害的大多是劳动者,法官办案中,在思想上,应吃透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办案出发点;在实体上,要准确把握劳动法精神,贯彻保护弱者的原则;在程序上,分配诉讼权利时应给弱势的劳动者以适当倾斜。
    •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二审判决结果是哪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张换丰,施工方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在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违反要求施工作业管理缺失,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有期徒刑6年。 张焕良,施工队长。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阀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盲目组织作业人员吊运钢筋、制作 安放马凳,致钢筋码放、马凳的制作和安放均不符要求。有期徒刑4年6个月。赵
    • 工厂坍塌导致女工得精神病可以赔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6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权益受侵害的大多是劳动者,法官办案中,在思想上,应吃透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办案出发点;在实体上,要准确把握劳动法精神,贯彻保护弱者的原则;在程序上,分配诉讼权利时应给弱势的劳动者以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