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复发鉴定有钱赔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9:12:52 283 人看过

劳动者被认定工伤的情况下旧伤复发,经过重新鉴定后,还能要求赔偿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等,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复员军人旧伤复发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案例:

王某是部队复员军人,现在一家银行工作。王某在1976年服兵役期间参加地方建设工程扭伤右膝部半月板,切除后,关节强直。王某复员到银行工作后旧伤复发,于2001年12月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因工负伤。

2002年2月起,王某住院进行治疗,没有上班,银行按照王某基本工资的标准向他支付了工资。2002年7月,王某治疗结束,回到单位上班。2002年11月王某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七级。鉴定结束后,王某向银行提供了2002年2至7月的诊断证明,并多次要求银行给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的差额部分,但是银行以王某在到银行工作前就已负伤,王某的工伤与银行无关为由,拒绝给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的差额部分。2003年1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银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差额。

裁决该银行按王某旧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补足工伤津贴的差额;对于王某提出的要求银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申诉请求没有予以支持。

分析:

劳动者因工负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复员军人旧伤复发而引起的工伤,应当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1)12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1至4级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至10级工伤职工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王某属于复员后因旧伤复发并被认定为工伤,故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他应当享受。银行未按王某旧伤复发前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王某工伤津贴,违反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补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
    2023-06-07
    195人看过
  •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范围)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3、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4、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5、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
    2023-04-22
    364人看过
  • 员工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一、工伤旧伤复发怎么提出鉴定申请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3、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4、职工退休后
    2023-03-21
    291人看过
  • 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有哪些条件?
    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条件: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3、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4-04-23
    211人看过
  • 旧伤复发治疗有期限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旧伤复发治疗有期限吗工伤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住院的时间按伤情治疗需要确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医疗期的
    2021-11-10
    218人看过
  • 工伤旧病复发鉴定到现场还要检查吗
    在进行工伤鉴定时,有必要对伤员进行进一步身体检查以确认其是否存在劳动功能障碍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的程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依照专业组的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得出最终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这一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024-04-29
    207人看过
  • 旧伤复发能起诉吗
    赔偿义务人
    可以,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根据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交通事故伤残旧伤复发可以再次向交警队提出或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民事责任具有损失填补功能,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赔偿义务人均应予赔偿。危险状态由侵权行为所引发,消除危险状态即为赔偿义务人的义务,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侵权行为具有加重或诱发原有旧伤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为消除原有旧伤加重或被诱发的危险状态,防止损害后果扩大而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直接导致受害人财产减少,属于受害人的损失范围,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2023-04-15
    202人看过
  • 非车祸旧伤复发需要赔偿吗?
    一、非车祸旧伤复发需要赔偿吗?非车祸旧伤复发并不需要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二、需要哪些证据索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所需证明如下: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
    2023-06-02
    58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有一次性伤金吗
    对于因工受伤并因为旧伤而再次遭受疾病困扰的员工们,其相关赔偿通常是依据原有的工伤致残等级评估结果予以确定。在工伤病情再度复发之际,这些劳动者有权利享有除了第一次所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以外的所有工伤理赔事项。由于实际上他们已在初次受到工伤打击后获得过一次性伤残补助,因此对于此次病情复发无需再次享受同样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4-04-26
    406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再次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旧伤复发是需要二次鉴定证明的。(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三)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需要的资料如下:申请工伤旧伤复发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初次《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签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送达回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复查鉴定补材通知书》原件;3、申请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4、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5、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6、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申请劳动工伤鉴定的流程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
    2023-03-01
    267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工伤旧伤复发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员工工伤鉴定之后,伤情复发,是可以享受除伤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包含《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待遇的。即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器械费、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
    2023-03-30
    328人看过
  • 佛山旧伤复发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材料
    申请资料提出旧伤复发的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原件(无固定格式,自行书写)一式一份;2、医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证明需要治疗的部位属于旧伤复发)一式一份;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式一份;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5、诊疗病历复印件一式一份;6、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一份;7、检查结果复印件一式一份;8、与病情相关的X光片、CT及MR片等有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9、此前已审批的医疗期结论书,须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10、如已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须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办理流程1、职工或所在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申请材料项的规定提交材料;2、收件人对材料进行初审;(即时)3、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召集劳鉴委成员开会,集体讨论,确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受理之日起20日内)4、整理、打印文书;(受理之日起35日内)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审批、出文书;(受理之日起45日内)
    2023-05-29
    87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能否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可以申请;如不在原企业工作则不可以。如在原企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工伤鉴定要哪些材料(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
    2023-06-26
    88人看过
  • 劳动者因旧伤复发,能否申请工伤能力复查鉴定?
    如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可以申请;如不在原企业工作则不可以。如在原企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交通事故致残旧伤复发是否赔偿?交通事故致残旧伤复发是赔偿的,交通事故伤复发,一般能得到二次赔偿。第二次治疗与原伤情有关系的话,依法是可以要求另行赔偿的。二次治疗必须是因赔偿权利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同时,该二次治疗应以侵权行为所引发的首次治疗为基础。因为每个伤者伤情的不同、个人体质的不同、恢复情况的不同,致使首次治疗与二次治疗之间的时间间隔也会有长短的差别。在这个时间间隔中,若是由于非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的本不必要的二次治疗或者二次治疗中的加重原侵权行为人的费用,则不应由原侵权人,即赔偿义务人承担责任。
    2023-07-19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伤残鉴定旧伤复发是工伤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是工伤吗?如果是工伤,旧伤复发不重新进行伤残鉴定,除非伤情加重,需要重新鉴定等级,如果没有不重新鉴定,旧伤复发只报相关工伤治疗、住院补助等相关待遇,不可以重复获得伤残待遇。如果等级变高了,可以领取差额。如果是新部位受伤,与原先的无关,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但是只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可以重复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可以重复获得。
    • 旧病复发能鉴定工伤几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 成都市工伤旧伤复发鉴定流程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首先需要提供最初工伤时的相关材料,到有关机构请专门的专家认定是否是由于过去的工伤造成的复发。如果经过有关权威专家的认定,的确是过去工伤造成的复发,那么这时候依然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来获取工伤赔偿的。
    • 工伤鉴定后旧患复发待遇一样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
      能。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
    • 什么是伤残旧病复发鉴定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拆钢板也是一次创伤,是伤残鉴定一部分。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