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在反垄断法中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31:04 268 人看过

反垄断法中商标抢注的含义是什么

反垄断法是为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全国统一市场基本形成,公平竞争环境逐步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不符合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地区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非法优惠政策或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为了规范政府的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斥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和废除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和做法。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共分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集中、排除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与补充规定

商标抢注注册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注册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注册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其他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行为也属于注册。此外,申请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品牌名称、版权和其他在先权利注册为商标的,也应视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商标注册是指在原商标所有人面前注册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商标抢注的表现

(一)未注册商标的抢注

中国《商标法》规定,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第一个申请的商标,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准予登记。中国《商标法》没有赋予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者任何专有权。未经注册使用商标的,使用该商标的法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也无权先申请注册。只有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在同一天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注册申请的现状,对第一次使用的申请人予以照顾,才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不得限制他人申请登记,不得违反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选择不为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他为所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广告投资,但没有申请,或者比其他人晚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因此,他被其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只能说明:

1。他独立的决定导致他考虑一件事而失去另一件事。商标权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为他提供法律保护。在注册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国家,只要企业实体具有强烈的商标权意识,并在使用商标之前或同时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商标抢先注册的事件。一切商标优先注册行为都是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从根本上否定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制度,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抢先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法律禁止抢先注册他人使用的商标的行为。在坚持登记原则和在先申请原则的同时,法律对在先申请的绝对原则进行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必须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不得窃取他人使用、认定为自己商标的商标申请注册,它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实际上防止了不公平情况的发生。

(二)商标抢注权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但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可以在一个或几个特定的国家和地区受到保护,但不能在注册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受到保护。这可能会导致甲方在C国的B类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商标A。如果甲方未在D国申请相同的注册,乙方可以在D国B类商品或服务或类似于a类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a类商标或类似于a类商标的商标注册,也可以在甲方面前申请注册和批准。虽然这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可能存在争议,但在过去的法律中,该注册并不不当,由于中国运营商的商标意识相对较弱,其在中国拥有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具有一定或良好声誉的商标被抢先在该国家或地区注册,导致中国运营商无法使用在该国家或地区在中国注册的原有商标,最终退出该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领市场,但为取得对方转让该商标所有权而付出高昂代价的;其他人必须启动另一个“火炉”。他在经济利益上遭受损失,但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国内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而在中国注册外国驰名商标的情况并不少见。

(三)驰名商标的抢先注册比未注册商标和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抢先注册更为复杂。范围内的商标所有权,无法受到保护;相反,如果认为注册不当,可以对其进行保护。

(四)权利冲突

为了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现行法律有一个基本原则,即“优先权保护原则”。这一原则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在专利法和商标法中有具体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来看,专利权和商标权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由不同的法律调整,没有区分谁高谁低、谁强谁弱。如果存在权利冲突,应适用“优先权利保护原则”

基于上述,一种反垄断法和商标注册是合法的,另一种是非法的。反垄断法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城市而制定的法律,商标注册是破坏这种平衡的行为。因此,我们必须理解两者。对于我们自己的产品,我们可以先注册,反垄断法的使用可以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反垄断法全文

反垄断法的监管对象是什么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抢注相关文章
  •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
    一、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横向间的垄断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1、固定(变更)价格协议,是指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改变价格。固定价格的形式很多,有协议向某些或全部客户收取特定的价格;协议共同提价;协议计算价格的标准或公式;协议统一折扣或消除折扣;协议减价的程序;价格是市场竞争中的敏感问题,固定价格协议也是严重的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各国反垄断法都首当其冲地予以禁止,根据他国实践来看,一旦企业价格密谋和固定行为被确证,其有无有效损害结果已不再重要,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固定价格协议成立。2、划分市场。是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画地为牢的方式,取消彼此的竞争。其表现形式有,以地理区域为界(一个经营于城市的西部,一个经营于城市的东部,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以客户群为界(一个服务老人产品,一个服务于青少年产品);以商品功能为界(一个专供专业用商品,一个专供于非专业之用)。划分市
    2023-06-02
    190人看过
  • 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政策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国的反垄断法知道07年才艰难出台,那么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政策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的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二、反垄断政策有哪些反垄断政策是最早的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分为促进竞争并抑制垄断的政策和规范竞争的政策两类。反垄断政策措施主要是从干预市场结构和干预企业行为两方面来进行的。1、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由于导致市场垄断的最
    2023-06-07
    222人看过
  • 反垄断法中“总则”
    关于反垄断法中总则的立法争鸣[王巍]——(2005-6-20)/已阅8575次关于反垄断法中总则的立法争鸣王巍摘要:商务部推动的《反垄断法》制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加快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进程和提高反垄断立法的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国内外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界人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展开评说并发表建议。本文对有关总则的争鸣加以梳理和评介,以期对今后的立法和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关键词:反垄断法;垄断行为;经营者;特定市场为健全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加快反垄断法的立法进程,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人士围绕《反垄断法》(送审稿)集思广益,针对第一章总则的7条内容各抒己见,对一系列总括性和原则性的问题进行了澄清和厘定。现将专家学者们的观点加以简要梳理和评析,以求抛砖引玉。一、《反垄断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的条文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
    2023-06-08
    338人看过
  • 垄断地位与垄断行为的含义是如何的
    垄断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垄断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1个大企业或少数几个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垄断,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者垄断刚刚相反。垄断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不能同时调节)。垄断行为的含义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8条有关行政垄断的规定与经济垄断并列。行为的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依据以下因素判断: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
    2023-06-14
    492人看过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
    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暂的情况,并不会对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造成破坏。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只要市场的进入是开放的,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就应当从全球市场的角度来理解,而不应仅仅从一个国家国内市场的状况来理解。换句话说,在开放的国内市场中,特定市场(特定商品、技术、服务等)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应当由市场本身去解决,规制法律要做的是消除市场的进入障碍,而不是通过拆分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的方式恢复市场的竞争性结构。
    2023-06-14
    415人看过
  • 《反垄断法》概念是什么
    跨国公司跨国并购活动是一个全球性的经济行为,由此而带来的垄断控制仅仅靠某一个国家的法律进行规制肯定难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加强国际间的反垄断合作将是完善国际性并购管制制度的最终方向,因此我国在制定自己的反垄断法的同时,还应该不断与其他国家开展多方面的信息交流和协作,积极推进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进行的竞争政策领域多边谈判。建立相对独立的反垄断监管部门。反垄断监管部门的职责是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公正、客观地执行反垄断法,因此,需要相对独立的机构来承担这一任务。建立一套完整的企业并购程序制度,应当包括事前申报和阶段性审查。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通过申报、审查等程序可以对跨国公司的垄断性并购行为预先予以规制。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反垄断法》.然而,进入90年代之后,跨国公司不断涌入我国,因此,尽快构建我国的并购反垄断规制法律制度,将跨国并购纳入该制度框架成为当务之急。借鉴欧美国家
    2023-06-14
    163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二、价格垄断的危害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价格是市场资源配
    2023-06-07
    302人看过
  • 反垄断法总则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第五条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
    2023-06-12
    120人看过
  • 反垄断法的法益目标
    由上述反垄断法的定义界定,我们当可以概括出反垄断法的宗旨在于保护和鼓励竞争,克服竞争与社会利益不统一性等消极影响,打击垄断行为,消除由垄断行为造成的垄断状态,并对自然垄断和必然垄断造成的垄断状态加以限制和规范,在维护竞争的经济秩序的同时切实加强市场的竞争性,确保竞争长期健康有序地发展。反垄断法的法益目标即是反垄断立法所欲追求和实现的目标,它反映了法律制度设计的内在精神和宗旨,同时又是对法律制度设计下达的最高指令,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公平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而竞争必须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通过反垄断立法,维持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建立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2、实质正义。实质正义是一种追求最大多数社会成员之福祉的、社会主义正义观。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实现法治社会公正的价值追求是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并进而对经济和政冶民主产生现实性的影响。3
    2023-06-07
    309人看过
  • 反垄断申报标准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反垄断申报标准是什么反垄断申报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来确定。具体标准包括:1.当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当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时;3.如果经营者集中未达到上述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也应当依法进行调查。二、反垄断法律规制简述1.反垄断法律规制是指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通过立法和执法手段,对垄断和贸易限制行为进行干预和限制的一种法律行为。2.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利益,防止市场出现垄断和寡头竞
    2024-07-23
    396人看过
  • 中国反垄断法解读
    有资料显示:反垄断法的酝酿过程可上溯到1994年,当时由商务部负责起草和调研工作,其后,《反垄断法》不断被列入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直至2007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终于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13年漫长的等待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艰难的立法过程伴随着各个利益团体激烈的争执和无奈妥协。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己任的《反垄断法》能否真正达到立法目的?《反垄断法》中规定的三大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者地位和经营者集中在我国是否能够得到有效遏制称为国人关注的焦点。一、方便面的价格卡特尔: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按照国际上公认
    2023-06-07
    211人看过
  • 《反垄断法》将实施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局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8月1日起《反垄断法》将实施。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按照最新公布的三定规定,将成立一个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肩负起反垄断执法的重任,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是在原来的公平交易局基础上改名改编的。届时该执法局将负责拟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察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执法局将由专门的反垄断处来执行具体事务。而国家发改委则负责《反垄断法》的价格垄断行为查处,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的审查,这三部门都将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协调下开展各自的工作。目前,工商总局正在着手论证
    2023-06-07
    53人看过
  • 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一)垄断协议的含义垄断协议,理论上又称为限制竞争协议或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各国立法中,其称谓亦不相同。美国《谢尔曼法》中将其表述为联合共谋;欧共体直接称之为限制竞争协议;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中采用的是卡特尔的概念;日本称其为不正当交易限制;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称其为联合行为。关于垄断协议的含义,有的国家未予界定,而是仅有概括或列举,典型的如美国《谢尔曼法》的宣示性规定及《欧共体条约》第81条的详细列举;有的国家则在立法中对垄断协议的含义直接规定,以便明确其构成要件。《谢尔曼法》第一条规定:任何契约、托拉斯或其它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欧共体条约》第81条禁止企业之间的一切协议、企业团体所作的决定和协同一致的经营行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并且具有阻止、限制或者扭曲共同市场内的竞争的目的或
    2023-06-07
    143人看过
  • 反垄断法全文中如何认定垄断的行为
    垄断指少数大资本家为了共同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实行的一种联合。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关于我国反垄断法建立的建议正如前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与世界经济的融合,我国急需制定反垄断法,建立独立的和高度权威性的垂直领导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迄今我国学者对反垄断机构的组织机构、性质、职能、及实施手段提出了详细的建议,比如周昀博士认为,我国的反垄断机构应当具有广泛的行政权、准司法权和准立法权,应当是“审执合一”的统一体。[1]本文主要在原告诉权的完善上提出一些建议,以更好的发挥反垄断法对经济性垄断及上述行政性垄断更好的进行规制。(一)原告资格问题确立适当的反垄断诉讼原告范围是有效发挥反垄断法实现机制的作用的前提,不适当的扩大原告资格范围既不能有效的发挥反垄断诉讼的作用,不利于
    2023-07-21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抢注通常是指商标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明知已有在先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存在,或具有某种不良动机而注册申请商标的行为。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更多>

    #商标抢注
    相关咨询
    • 中国反垄断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 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
    • 反垄断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1
      反垄断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反垄断条款缺乏统一权威的执法部门,反垄断政策执法机构的职能配置不合理,反垄断政策相关机构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 《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 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0
      《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具体如下: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 反垄断行为中的垄断法规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4种: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