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的受买人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2:50:27 479 人看过

买受人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但于未受清偿之价金内,出卖人仍保有其利;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一、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什么?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买强卖强"是什么意思?
    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则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的拘留,并处罚款。这种违法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应该进行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在商品交易中,如果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一般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强买强卖明显地破坏了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 强 买 强 卖 对 市 场 经 济 的 影 响强买强卖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强买强卖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少数企业通过垄断市场、控制产量、设置障碍等
    2023-09-14
    23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买方在买卖合同中应注意什么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1、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那么,上述地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原约定的地点,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否则,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这里的其他方式应包括双方实际已交付和接收地点,即以实际交货地点作为履行地而确定管辖。3、当事人在合同中虽有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4、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否实际履行或交货,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5、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买方在买
    2023-03-01
    197人看过
  • 关于正常买受人是什么意思
    是指支付了金钱(对价)得到物品(所有权)的人,就是花钱买东西的人,张三去市场,李四卖给他一斤鸡蛋,对于这一斤鸡蛋的交易而言,张三是买受人,李四是出卖人。买受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很显然,在买卖合同当中,卖方与买方的义务是不同的。可以这样说,卖方的义务对应的基本上是买方的权利,反过来,买方的义务也是基本上对应
    2023-06-17
    111人看过
  • 产品买卖合同起诉属什么意思
    属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包括: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3、违反诚信原则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5、违约责任问题有的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只约定因一方违约由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具体违约事项和违约金数额,结果相当于未有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虽然不能穷尽所有事项,但应该将常见的容
    2023-02-26
    261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利
    一、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期待权例子:甲把一辆汽车出卖给乙,价款30万,约定乙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支付3万元,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1、上述例子中,所附条件成就前,甲为汽车所有权人。但对乙取得汽车所有权的期待予以相当程度之保护,乙因受此保护而享有期待权。甲对汽车实施处分(出卖、质押)时该处分虽为有权处分,但为了保护乙的利益,受让人能否因该处分取得相应的物权,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2、甲将汽车出卖给丙,并完成交付。甲、丙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但丙能否取得汽车所有权关键看甲乙的保留所有权买卖是否登记。若保留所有权买卖已登记(只要乙按约定支付了全部价款),无论丙为恶意还是善意,丙均不能取得汽车所有权(已登记的保留所有权买卖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若保留所有权买卖未经登记,丙能否取得所有权,因丙为善意或恶意而不同。若丙为恶意(知道汽车为保留所有权买卖标的物),丙不能取得
    2023-02-07
    125人看过
  • 买卖外汇是什么意思,如何买卖外汇
    一、买卖外汇是什么意思外汇买卖(即外汇交易)是指将一个国家的货币按照一定的价格(即汇率)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它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既是联系世界各国经济交往的桥梁,也是国际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汇买卖即包含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也包含银行间进行的外汇交易。外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结果必然有买卖差额,银行本身经过冲抵,其结果可能出现头寸过剩或头寸短缺,根据不同的差额,银行就可以在外汇市场上进行抛售或补足,以避免汇率波动所带来的损失。二、如何买卖外汇外汇包括美元,韩元,欧元,日元等,他们按照一定的汇率与人民币进行兑换,而且汇率存在浮动,存在浮动就存在获利的可能。这里的外汇买卖主要是与银行进行买卖,也就是从银行买汇,向银行卖汇根据价格的变动赚取差价。以招商银行的电子银行操作为例,首先插上招商银行的U盾,打开招商银行专业版程序,等待程序识别用户信
    2023-06-06
    222人看过
  •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什么意思?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指的是当事人根据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处分权、所有权的问题主张合同无效时法院是否给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法律解释中,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债权合同。一、分期付款时所有权归谁1、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
    2023-03-15
    156人看过
  • 我国的买卖婚姻意思是什么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法婚姻自主的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形成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婚姻是被严厉禁止的,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法律禁止买卖婚姻各地在结婚时索要巨额彩礼的现象盛行,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规定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天价彩礼问题。在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适用范围。如果缔结婚姻双方就送彩礼的问题协商一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予另一方财物的,则不能适用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
    2023-07-23
    170人看过
  • 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怎样的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1、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2、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一、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二、二手房质量问题该如何办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
    2023-03-03
    482人看过
  • 买受人在二手房买卖中应注意的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房屋产权是否明晰?2、是否是共有房屋?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
    2023-04-16
    466人看过
  • 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代理词是什么意思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代理词是什么意思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主要是辨明一种意见,而答辩状则是针对的起诉事实。所谓答辩状,就是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主要是对起诉状起诉的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二、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23-05-29
    148人看过
  • 买卖溢价收购是什么意思?
    溢价收购的意思:一般指的是用现金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流通股票的收购行为。溢价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一、要约收购的主要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三)终止上市。(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七)股票更换。(八)收购结束的报告。二、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要回购股份?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
    2023-03-30
    438人看过
  • 合同中的买卖合同
    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执行。一、借贷方起诉的条件民间借贷在原告方起诉的条件:1、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方所在地的。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原告所在地为管辖法院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确认该合同无效的管辖确认无效合同的管辖首先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确定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事后达成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未事前约定,事后又无法协商确定管辖权的,适用一般地
    2023-02-22
    132人看过
  •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怎么样算是不想买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明确表示拒绝购买的或者试用期内、试用期限届满将商品退还卖家的,可以认定为买受人不想购买。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则视为购买。一、什么是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试用期(一)试用期间是指出卖人提供标的物于买受人试用或检验至买受人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是试用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二)买受人认可是指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届满之前对标的物表示接受并予以购买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做此意思表示可以在试用期间届满之时,也可以在试用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买受人认可的意思表示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旦买受人做出认可的意思表示,并到达出卖人,买卖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出卖人应依合同约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而买受人应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于出卖人。(三)买受人拒绝买受是指在试用期间内,买受人做出的不购买标的物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买受人拒绝是一种明示的、单方的意
    2023-04-10
    37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买卖中止中房屋买卖条款是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3
      这位朋友,您好!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如你所说的其承诺与事实不符,关键是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个问题。 2,在第三条中,存在一个霸王条款。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产证是应当在入住后90天获得的,而这个条款约定了180天。而更甚的是,它竟然说如果无法获得就要等验收合格,这显然是把期限无限期拖后了。如果这个条款被签到合同里,将后患无穷。因为如果你一旦不能按期拿到房产证,你将无法主张权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fob是什么意思,买卖双方的义务与买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FOB,全称FreeoBoard,意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组的术语均为装运合同,即卖方均在货物的装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其在销售合同中的交货义务,因此主要运费应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对于卖方来说则是“主要运费未付”。 在双方的义务上,在F组术语中,卖方的义务是:(1)履行交货义务,即在出口国承运人所在地或港口将货物交承运人;(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3)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证或相等的电
    • 我能先试后买中买受人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4
      出现以下情形,就是想买: 一、买受人明确表示想买该商品。 二、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 三、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
    • 合同房是什么意思,能买卖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房,简单的说,就是仅有购房合同,但两证不齐全的房子。比如,很多房子早已交房入住,但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对于这类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合同房"交易。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不规范的,因为出卖人交易时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时有发生。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签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如何认定买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要确定好合同的主体即买方和卖方,尤其要确认好买方,因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以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为准的。所以,确定谁是真正的买受人至关重要,不要轻易以他人名义买房,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很难解决。案例:2002年,在一家国企上班的王女士见好朋友兼同事陈晨无意购买福利房,就提出以陈晨的名义购买。于是,经陈晨同意,王女士出资10多万就拥有了一套70余平方米的居室,陈晨则在买卖合同的买方空格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