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没过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3:50:15 191 人看过

没通过死刑复核程序不得处以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死缓和死刑的不同点在哪

死缓和死刑有以下不同点: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死缓则适用于虽然应该判死刑,但存在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2、执行程序不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而死缓则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3、刑罚不同:死刑一般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是缓期执行,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一般不执行死刑的。

二、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死刑复核的期限可能长也可能短,具体时间看案件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决定。因为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罚中最严厉的刑种,故而法院在判决犯罪分子死刑时是非常慎重的,所以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死刑复核程序。

三、刑诉法死刑复核规定是什么

关于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

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

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死刑复核的特点有哪些,死刑复核有什么方式
    一、死刑复核的特点有哪些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审判监督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4、核准权具有专属性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5、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
    2023-04-14
    431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的概念什么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经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须先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果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又称再审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依法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工作制度。审判监督制度是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的一个补救。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民事、刑事、行政三个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监督制度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
    2023-04-13
    436人看过
  • 如何复核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4、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5、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一、发回重审还能维持原判吗?发回重审一般不会维持原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
    2023-02-24
    460人看过
  • 死刑复核结果怎么处理?
    死刑复核结果分为以下具体情形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2、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等等。一、二审法院中驳回起诉该如何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二、高级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后应该怎么办高级法院不同意死刑时应当发回中级法院重新审理。根据相关规定,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中级人民判处死刑后,如果没有被告人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情况,就在上诉、抗诉期满的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就应当裁定核准死刑;高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如果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
    2023-02-13
    189人看过
  • 死刑复核没通过的情况下根据规定应该怎么处理
    1、对于尚未通过的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处理的具体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
    2023-06-28
    359人看过
  • 死刑复核权收回后复核程序
    经过多方努力与长期调研,2005年10月26日,《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出台,针对当前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多项项改革措施,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恐怕就是死刑复核权向最高司法机关的回归了:“在未来五年内,最高法将采取积极行动,收回地方各级高院对目前部分死刑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死刑复核权的回收,对于保障人权、提高我国刑事司法质量无疑具有十分积极意义,应该是我国司法管理及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我国法治史上的一大进步。可以设想,如果一直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认真履行其法定的死刑复核司法职责的话,那么,类似聂*斌那样的冤杀案也许会减少许多。但是,死刑复核权的回收仅仅是保障人权、提高刑事司法质量必要条件而远非充分条件。其他因素,如宪政或水平的提高、立法的完善、与国际刑事司法标准差距的缩小、证据制度的完善、原审法院判决质量的好坏、司法人员素质及司法独立程度的高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程度
    2023-06-11
    379人看过
  • 死刑复核权是什么意思死刑复核权条文详解
    死刑审查权是指审查死刑的判决和裁定的权限。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例宪法通过以来,中国死刑审查权经历了变化的过程。具体来说,1、1954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第5项规定,死刑事件的判决和裁定,一般由高级人民法院认可执行,但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死刑事件的最终审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必须审查。2、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规定:今后所有死刑事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批准。”从而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第一次回收。3、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死刑的立即执行案件的认可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2年的案件认可权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4、授予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在1980年对现在的杀人、强奸、强盗、放火等犯罪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认
    2023-08-05
    477人看过
  • 死刑复核制度和死刑复奏制度
    死刑复核规定:死刑复核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掌握,核准通过后才能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一、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缓刑执行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核准,无需上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第一百九十九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零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零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
    2023-03-06
    180人看过
  • 复核死刑期限
    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以上,重大敏感案件,死刑复核不到一个月。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一、死缓的核准有哪些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复核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023-06-27
    120人看过
  • 死刑复核价值论
    一、死刑复核之本体论哲学将一个事物分成两种属性进行研究,一种就是事物的固有属性,一种就是其关系属性。亦即本体论和关系论的问题。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讲,一个事物独自具有的属性是固有属性,无论是否与其他事物发生关系,还是自身独处,该事物都同样具有的属性,这就叫做固有属性。从关系论的角度探讨的是一事物的关系属性。关系属性是事物固有属性与他物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属性。其中“价值”是属于关系属性的范畴,“是什么”的问题是其固有属性。本文从死刑及其复核“是什么”的问题出发,探讨其关系属性,即死刑复核的价值问题,解决死刑复核与死刑判处的关系,同时从实践的角度对死刑复核制度进行一点探讨。(一)死刑复核的概念属性应该说,死刑复核是死刑制度的产物,无论如何也不能脱离死刑而单独存在,有死刑判决,才有死刑复核。从法律的分类上,死刑复核是属于程序的范畴。对于目前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来讲,学者们对其属性争议较大,主流的观点认
    2023-06-11
    381人看过
  • 什么是复核程序,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制度。旨在核査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防止错误。分死刑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由判决法院报请最高法院或被授权的高级法院核准。复核死刑案件,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一般采取书面核实方式。复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核准死刑、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
    2023-06-11
    144人看过
  • 怎样才能报请死刑复核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应当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死刑复核应携带全部案卷、证据;曾经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第一、二审案卷;第一、二审裁判文书;死刑案件综合报告;报请复核的报告等。一、最高院执行死刑复核要多长时间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报批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特定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
    2023-03-15
    418人看过
  • 死刑核准与死缓复核的差异
    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程序: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等等。刑事复议和复核的区别1、含义不同复议是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和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复核是审查核对,指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再次审核一次。2、强调不同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而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
    2023-07-22
    225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与死缓复核程序的区别
    一、死刑复核程序与死缓复核程序的区别死刑复核程序与死缓复核程序的区别:(一)关于核准权:死刑核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收回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仍然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核准权:死刑缓期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都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二)关于核准程序:最高法院复核死刑的程序:1、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的审判组织: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2、提审被告人。原则上要提审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意见。3、审查核实案卷材料。4、听取辩护人意见。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承办法官应当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听取意见时,应当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交了书面意见的,也应当附卷。5、制作复核审理报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
    2023-04-12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核,复核结果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4
      死刑复核的结果是: 1、原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批准; 2、原判处被告人死刑没有错,但具体认定的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批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 死刑复核没通过可以发的了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4
      死刑审查不合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判。根据法律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还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法院
    • 死刑复核复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8
      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介绍了许多与死刑有关的法律法规。众所周知,在我国,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还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那死刑复核程序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
    • 死刑是不是必须要经过死刑复核?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1、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 2、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