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7:53:18 199 人看过

为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政府是可以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的,政府是需要对被征收人的利益损失予以相应的补偿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农村土地征收协议

被征土地单位(下称甲方):

征收土地单位(下称乙方):

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共亩,所征土地位于:

土地四至: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甲乙双方实地勘验征用地界,依据勘验结果,乙方按照每亩1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该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相关一切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在实地勘验征用土地面积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补偿费给付甲方,或由乙方在甲方配合下直接将上述补偿费发放至被征用土地原承包村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甲方及其下属村民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及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应将所征土地清场,不得有影响乙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植被及物品,并在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征用土地移交乙方。

甲方承诺确保征收土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如因与第三人就征收土地发生权属争议,致使影响乙方建设经营的,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应从善意出发,维护与协助乙方对被征用土地的建设经营,为乙方的建设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如乙方未足额支付征地的补偿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征用土地用途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如有违反,即视为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沙包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被征土地单位(甲方):

代表人:

征用土地单位(乙方):

代表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2019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2019年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
    2022-02-15
    440人看过
  • 农村征地协议给村民吗
    土地征收补偿
    村委会未经本村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不得直接代表村民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怎么处理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一)征
    2023-02-19
    2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偿协议应该跟谁签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应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征收土地公告不规范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收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收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
    2023-04-27
    3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变吗?
    所谓土地征收,系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土地经过国家征收,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一、集体土地征收的概念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
    2023-06-22
    439人看过
  • 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
    一、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没有土地证被征收也有补偿。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
    2024-01-19
    332人看过
  • 土地转让协议书农村
    一、土地转让协议书农村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于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折______亩)。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二、转让方式1、甲方保证透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
    2023-06-05
    293人看过
  • 国家怎么征收农村土地?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农村土地征收的基本法律依据(一)宪法依据。《宪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以补偿。”因土地征收涉及到对公民基本权利中的财产的剥夺,所以必须要有宪法依据。(二)《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这是农村土地征收的基本法依据。(三)《土地管理法》这是农村土地征收的直接法律依据,也是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具体操作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
    2023-08-15
    436人看过
  • 农村征地签哪些协议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征地签哪些协议,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
    2024-01-19
    461人看过
  • 广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意见对留用地安置比例、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性质等明确了具体要求,并鼓励集中连片安排留用地。广东省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原则,在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城镇社区等统筹划定专门用于留用地安置的片区,对留用地实行集中安置。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留用地原则上在其规划范围内集中选址。广东省明确,加强留用地报批规范管理,完善留用地报批方式,规范留用地报批材料;有序推进留用地开发建设,规范留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鼓励留用地开发建设为经营性物业,鼓励实行留用地置换物业。广东省提出,建立留用地管理长效机制,妥善解决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征收土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工作计划,保障用地规模指标,采取货币折算、物业置换、留用地指标返租等多种途径落实留用地安置,确保在201
    2023-06-15
    51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发放期限
    土地征收补偿
    看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种类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
    2023-03-17
    223人看过
  • 2o18年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对于2o18年农村土地征收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
    2023-02-17
    310人看过
  • 农村征收土地有期限吗
    没有年限规定:1、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性质从集体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2、农用耕地按规定是不能被政政府征收的,所以不存在3年不耕种,集体就有权收回的情况;3、土地被征收后,对方怎么使用是对方的职权范围,第3人不能干涉;4、政府部门会有相应的规划,如果对此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当地征管部门。(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3、征地审核与批复;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二)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3项原则: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
    2023-02-20
    275人看过
  • 征收土地补偿协议
    征地补偿标准
    甲方:武胜县xx镇卫生院乙方:武胜县xx镇xx村村民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xx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xx村村级活动场所。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xx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xx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2023-04-30
    37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一、农村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吗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
    2024-01-26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怎么写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_______的_____亩面积与乙方在_______的_____亩面积进行互换。 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 三、互换的年限自______年__
    •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偿协议应该跟谁签?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
      农村土地应该属于该村农民集体所有,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民委员会来经营和管理,因此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应该由村集体来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是需要由村民委员会商议决定。
    • 农村拆迁协议土地局会怎么签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5
      1.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 2.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 村委会给征收农村土地要交协调费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4
      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征收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
    • 土地被征收,商洛农村土地征地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1.审查报批。 2.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