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再追索金额是由哪些构成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2:10:32 415 人看过

汇票再追索金额构成如下:

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算利息。

3.发出通知书费用。

一、破产清算债权是怎么顺位的

破产清算债权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二、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汇票再追索相关文章
  • 商业汇票由哪些机构签发?
    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签发汇票后,承担保证汇票承兑付款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应当承担保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未能承兑或者支付汇票的,应当向持票人清偿规定的金额和费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区别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是企业签发的。银行汇票是由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不同的承兑人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六条【汇票出票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
    2023-07-03
    147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的关系人
    追索权的关系人包括追索人和被追索人(1)追索人也称追索权利人,指享有追索权并进行追索的持票人。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票据义务人行使追索权。可以成为追索人的是合法现实的票据持有人,包括未背书转让的汇票所载的收款人、背书转让连续的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履行追索义务后的被迫索人。(2)被追索人也称追索义务人,指受到追索或应受到追索的票据义务人。我国《票据法》规定,被迫索人应为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
    2023-04-21
    58人看过
  • 汇票承兑是否有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企业通常在回收应收账款时都会同意客户以票据代替现金,如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通常是不可以贴现的,但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通常如果企业的客户是有实力的企业,如三大电信运营商,他们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当做现金支付企业供应商的货款。而银行承兑汇票不仅可以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支付货款,还可以进行贴现,从银行那里提前取得宝贵的现金。票据贴现是指企业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
    2023-07-07
    268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的实质要件
    一、实质要件即行使追索权的内在原因或条件,因期前追索、到期追索两种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就期前追索而言,一般限于远期汇票即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及其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根据《票据法》第61条2款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汇票被拒绝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持票热人依法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承兑而被拒绝时,持票人取得追索权。依我国《票据法》规定,拒绝承兑包括汇票所载付款人直接拒绝承兑、承兑人进行附条件承兑依法视为拒绝承兑以及对汇票金额进行部分承兑。二是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汇票到期日前,发生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情况时,产生期前追索权。在实践中,承兑人死亡、逃匿情形,通常应发生在汇票已经承兑,但汇票到期日尚未到之时;而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情形,通常发生于汇票尚未承兑之时。三是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停止业务活动。承兑人或付款人被宣告破产、责令停止业务活动时,其清偿债务能力
    2023-06-06
    117人看过
  • 变式汇票的追索是如何规定的
    这里所说的变式汇票是指汇票记载中含有回头发票或回头背书等内容,而使该汇票的追索权人或再追索权人同时又具有汇票上债务人地位的汇票。在各国票据法实践中,指己汇票(因回头发票而形成)和己付汇票具有较普遍的意义,它们实际上扩展了汇票的商业作用;而回头背书更是因票据流通所形成的某种难以完全避免的客观情况。我国目前的票据法规虽然并未对回头发票和回头背书加以明确的规定,但(票据法)第69条实际上已确认了此类变式汇票的存在。在变式汇票情况下,由于同一汇票的当事人兼具有二重身份或资格,从而使该汇票的追索权人和潜在的再追索权人实际上又处于汇票债务人的地位,例如,持票人或权利人实际上又为出票人或背书人。此种情况不仅会导致票据关系的循环与混乱,而且使得追索权的概念处于逻辑矛盾之状况。正鉴于此,各国票据法通常对于变式汇票的追索权附加某些特殊规则。根据我国《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如汇票持票人同时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
    2023-04-21
    337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1. 汇票到期后,付款人未能按照汇票内容付款。2、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1.汇票到期后,付款人未能按照汇票内容付款。2、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汇 票 追 索 权 的 原 因 有 哪 些 ?根据素材1中的内容,追索权的关系人包括追索人和被追索人。追索人指享有追索权并进行追索的持票人,包括未背书转让的汇票所载的收款人、背书转让连续的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履行追索义务后的被迫索人。而被追索人指受到追索或应受到追索的票据义务人,包括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因此,
    2023-09-19
    376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名词解释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遭到拒付(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时,有权向前背书人以及汇票的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上的金额。追索权与付款请求权同时构成持票人基本的票据权利。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汇票遭到拒付;2、已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作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3、必须在遭到拒付后的法定期间内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一种由付款地的公证人或其他有权机构作成证明付款人拒付的书面文件;4、必须在遭拒付后法定期间内将拒付事实通知其前手。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依法行使的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
    2023-08-11
    122人看过
  • 逃汇多少金额构成逃汇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至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逃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境外,以及将外汇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逃汇行为主要有:(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得存放境外,不得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所谓经常项目收入,包括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境外贷款项目收入的外汇;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邮电、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保
    2023-06-12
    235人看过
  • 汇票承兑法规定的汇票自由原则有哪些
    汇票承兑自由原则是指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照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对汇票进行承兑。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付款人拒绝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当向持票人清偿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是什么首先承兑对象不同,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来承兑。相对而言保障性更强。其次,签发对象不同,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第三,商业承兑汇票签发人银行存款不足时,银行可拒绝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者银行存款不足时,银行见票无条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
    2023-08-16
    185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期限期限是多久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是什么1、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包括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第一,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第二,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第三,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第四,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2、追索权发生的形式条件,即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必须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而不致使追索权丧失。第一,在法定提示期限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第二,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明。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41条的规定,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
    2023-07-23
    406人看过
  • 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哪一些问题
    行使汇票追索权所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有:享有追索权的人必须是合法的持票人;被追索的主体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须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持票人行使追索权,须依法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追索权人可以请求的金额不限于汇票金额等。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哪一些问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六条 【汇票出票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
    2022-07-08
    280人看过
  • 汇票背书人会被追索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汇票背书人会被追索吗汇票背书人可能会被追索。汇票到期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事由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经过提示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而无法行使票据兑付请求权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二、汇票背书人的责任背书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背书人对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背书人应对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确保汇票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背书人未尽审慎义务,导
    2023-12-12
    123人看过
  • 关于汇票追索权的效力与丧失条款有哪些
    追索权的效力是指追索权行使的效力,它包括对追索人和对被追索人两方面的法律后果。追索权的丧失则是指因发生法定事由而导致追索权消灭的情况。(一)追索权的效力对于追索权人而言,追索权的行使和受偿将使得追索权人的汇票上债权实现,使得其享有的汇票上权利归于消灭。但此项权利消灭并不意味着汇票上权利的绝对消灭,而可能导致被追索人的代位权。对于被追索人而言,追索权的行使和实现将导致被追索人的债务因履行而消灭,但它也并不意味着汇票上其他第二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另一方面,追索权的行使和实现将使得履行了债务的被追索人代位取得了汇票上的再追索权;这就是说,在汇票经初次追索而受偿的情况下,再追索权人的前手仍负有汇票上债务,这一被追索的债务直至出票人最终履行了清偿责任后方被完全消灭。(二)追索权的丧失追索权除可因权利行使和实现而消灭外,还可能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可导致汇票上追索权丧失
    2023-04-21
    88人看过
  • 行使汇票追索权的相关知识
    汇票到期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事由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经过提示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而无法行使票据兑付请求权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权利。我国票据法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虽然各票据债务人均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持票人在实际追索时,仍需确定明确被追索对象,偿还追索金额。基于追索权的选择性、变更性、代位性,持票人可不依顺序任意选择一债务人或数人为追索对象,并在未实现追索权前,变更追索对象,进行新的追索。但票据法对追索对象的确定也规定了例外的限制情形,即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丧失对后手的追索权,以避免循环追索。按照追索权行使的时间条件,可将其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
    2023-06-06
    431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再追索权是指被追索人履行支付义务后,向其前手债务人(出票人或其他背书人)追索,是票据追索权依照行使追索权人不同而划分的一种追索权。 我国《票据法》第71条规定,被追索人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 更多>

    #汇票再追索
    相关咨询
    • 汇票追索的金额的作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7
      汇票再追索金额是由以下构成: (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算利息; (3)发出通知书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
    • 汇票中追索金额的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0
      汇票再追索金额构成如下: 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算利息。 3、发出通知书费用。
    • 汇票的追索权和汇票再追索各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0
      汇票的追索权与汇票再追索指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追索权利,可以再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直至汇票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履行或其他法定原因而消灭为止。
    • 汇票追索金额根据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4
      被迫索人依法进行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算利息; (3)发出通知书费用。
    • 汇票追索权是多久,汇票追索权期限是多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3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子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1]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在票据流通过程中,持有到期票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