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7:20:25 475 人看过

第一条为保证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完善考试制度,根据《关于印发〈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0〕7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审定考试大纲、考前培训教材,统一规划协调考前培训,与人事部共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向人事部请示、汇报组织实施工作中的有关事宜。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第三条全国棉花质量检验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棉师办”)负责组织棉花质量检验师考试等具体工作。棉师办设在中国纤维检验局。

第四条全国棉花质量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及考前培训教材,提出考试合格标准意见。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中国纤维检验局。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总体部署,负责本辖区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接受当地同级人事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种方式,共5个科目。

理论考试科目为《棉花质量检验基础知识》和《棉花质量检验专业知识》,进行闭卷笔试,分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实际操作考试为3个科目(三类检验项目),考试时间总计为6小时。考试范围详见考试大纲。

第八条各科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或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棉师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意见颁发《棉花质量检验师理论考试合格证书》或《棉花质量检验师实际操作考试合格证书》。两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均实行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或分次通过两部分全部科目考试的,为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第九条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棉花质量检验师理论考试:

1.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棉花种植与加工、纺织、仪器仪表等,下同)中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7年;

2.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5年;

3.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1年;

5.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4年;

6.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理论考试合格者,在有效期内可申请参加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合格者,在有效期内可申请参加理论考试。

第十条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当地同级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报棉师办汇总,统一发放准考证。

第十一条考试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棉花质量检验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三)28mm×35mm(二英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

第十二条考前培训要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坚持“考培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培训收费要严格执行物价等有关部门规定,不得向考生乱收费、乱摊派。

第十三条考前培训采用国家质检总局审定的培训专用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不得编写辅导教材或举办考前培训。

第十四条考试考场设置以集中考试为原则。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要严格执行考试及考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考试组织管理人员要做好试卷在命题、印制、发放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考试巡视工作由棉师办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考点负责,监考人员必须执行考试纪律和监考守则;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

第十七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国家对棉花质量检验师实行注册管理,按照《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注册。

第十九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质技监局人发〔2000〕188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广东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特制定广东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述棉花收购和加工企业,指我省在棉产区联营、设点、委托收购和加工棉花的企业。第三条资格认定的范围。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均需按本办法进行资格认定。本细则颁布前经省政府批准的已具有棉花经营权的企业若要从事棉花收购、加工业务,也需进行资格认定。第四条棉花收购企业基本条件:(一)棉花收购企业必须在产棉区具备棉花收购站。收购站可以采取联营和合作等形式。(二)棉花收购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自有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三)收购站的基本条件:1、场地设置。棉花收购站外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露天货场不少于1000平方米,棉花仓库或仓棚不少于200平方米。办公区与收购场地要严格分开。具有符合国家棉花标准规定的试衣
    2023-04-22
    62人看过
  •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特制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六号公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同日废止。局长田力普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第三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二)相关法律知识;(三)专利代理实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负责审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和确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以及专利代理人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
    2023-06-05
    128人看过
  •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一)一级建造师: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条件2中的各一项条件。1、学历和职业年限:(1)取得本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8年。(2)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2023-06-10
    299人看过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资格考试组织领导财政部、人事部联合成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暂定规定》第十条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试工作。二、考试科目的设置(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四个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三、考试日期和时间(一)考试日期:会计专业技术
    2023-05-02
    208人看过
  • 郑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023-05-10
    145人看过
  • 南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管理
    注册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注: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2023-05-30
    436人看过
  •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第二条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格证书》。第三条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个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为2个半天,每个半天均为3个小时。第四条符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2023-06-10
    435人看过
  •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0年2月3日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00年10月14日至15日。二、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地的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自行确定。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
    2023-06-06
    297人看过
  • 港澳居民报考律师资格执业考试的条件
    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应当在香港、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和时间参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针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人员所发布的公告。报名条件1.身份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为确认报名人员的上述身份,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分别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及复印件:(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特别行政区护照。(2)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证明。报名时,上述证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机构留存。香港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名单可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查询;澳门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澳门特别行
    2023-04-24
    104人看过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第二章资格认定条件第六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第七条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
    2023-05-03
    287人看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现将《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报检员资格考试的管理,保证报检从业人员的质量,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33号令)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主管机关,负责确定、调整考试科目,审定考试命题,指导监督直属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考试,以及考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第三条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对报名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颁发资格证书等工作。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可负责对报名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的资格审查。第四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包括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报检业务基础和基础英语等。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社会发展需要,
    2023-06-10
    147人看过
  • 大连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哪几类
    问: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具体是怎么分类的答: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38种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的公告,自2011年开始,朝医和傣医考试逢单数年进行。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部署,
    2023-05-30
    298人看过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2023-05-10
    463人看过
  • 南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设置共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
    2023-05-29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全部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对在关键岗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棉花质量检验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XX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XX的名义编写、出版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拟举办5次,其中有3次在全国40个城市举办,2次在全国28个城市举办;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举办3次。 第一次证券考试时间:3月31至4月1日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 第二次证券考试时间:5月26至27日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发
    • 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p>前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临考冲刺9套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二)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三)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四)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五)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六)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七)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八)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九)参考答案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