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保证金是否算作不合理收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5:45:18 357 人看过

如果合同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依约单方面解除合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不算不当得利。反之,则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

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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