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老年人的规定是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02:02 109 人看过

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尊老爱幼一直是其传统美德。但同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会有所处罚。那么行政处罚老年人的规定是如何?在规定中,针对年满七十周岁以上的违法人,给予处罚的不执行。那么是怎样的处罚不执行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违法行为人,应当给予处罚的不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新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从三个方面,即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构成累犯,强化缓刑的适用以及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完善了未成年人的从宽制度并首创了新中国刑法中的老年人从宽制度。但相对于特殊群体身心的特殊性、对社会的社会危害性及未成年人人格的可塑性,其从宽的力度、从轻的幅度及从宽从轻的范围都显得力不从心。如国际上对老人年龄的界定基本上是确定为70岁以下,且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在自由刑、假释、执行刑罚的方式等方面都比一般犯罪人规定的宽恤。《刑法修正案(八)》第3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显然,本条规定是将“审判的时候”作为判定行为人是否“已满75周岁”的时间标准。理论上有人认为,如果将老年人不适用死刑的年龄界定为审判时而不是犯罪时,在司法实践中就可能出现推迟审判的情况,即将一些应当判处死刑且在犯罪时不满75周岁的行为人推迟到已满75周岁后审判,从而不对其判处死刑。这极有可能会滋生腐败,进而造成过度放纵犯罪分子的严重后果。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笔者认为,应该将死刑对象限制条款纳入刑罚制度改革,将审判时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重度伤残的残疾人并列,一并排除在死刑适用对象之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老年人侵权行为应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侵犯消费者权益怎么处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处罚标准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
    2023-07-06
    32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时间如何规定
    一、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时间如何规定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
    2023-09-29
    3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殴打他人是如何处罚的
    一、行政处罚法殴打他人是如何处罚的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的结果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更恶劣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对行政处罚不履行的该如何处理对行政处罚不履行的会这样处理: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
    2024-02-06
    86人看过
  • 关于醉驾的行政处罚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醉驾的行政处罚如何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虽然会给予赔付,但是也区分情况,主要是区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如果是饮酒驾驶,交强险在限额内一样会给予第三方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如果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事后再向驾驶人进行追偿。交强险赔付的都是对方的损失,自己车辆以及人
    2023-06-17
    41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对于警告处罚如何规定
    行政处罚法警告处罚的执行方式为书面警告。警告是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的注意和警惕。《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第七十四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023-08-13
    6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关于执法人员回避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法关于执法人员回避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42条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二、什么是回避原则回避原则又称“回避制度”。中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明文规定了这一原则。中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规定回避原则,但也以专章规定了回避制度。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审
    2023-08-11
    239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行政处罚告知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行政不作为问题:行政不作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主体负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行政主体却不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极行为。一、行政不作为的表现(一)行政职责范围实施方面: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正常公务,不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对属于行政职权范围、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事项,或按要求补齐材料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或不及时受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置之不理;对来文、来电、来函,不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或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及时处理或报送领导批示,贻误工作;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丢失、损毁行政相对人有关材料或物件,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二)行政程序实施方面:不按程序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投标、拍卖、检
    2023-03-03
    36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是如何规定从轻到减轻的
    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从轻或减轻的规定为对于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有违法行为但有立功表现等情形,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不立案能行政罚款吗不够立案标准,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毒品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根据法律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十四岁即可。而对于其他的毒品犯罪,则需要犯罪嫌
    2023-06-21
    86人看过
  • 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0日。一、赌博被逮捕要拘留多少天?行为人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其时间最长为十五日;若其构成犯罪,被处以刑事拘留的,则最长的拘留时间为三十七日。《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拘役和拘留区别是什么拘役和拘留有四个区别,分别是:1、拘役和拘留的性质不同;2、拘役和拘留适用的机关不同;3、拘役和拘留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4、拘役和拘留的期限不同。拘役最长时间是多久拘役最长时间是6个月。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三、聚众斗殴拘留聚
    2023-02-18
    208人看过
  • 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如何规定的?
    具体设定如下: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权的设定作了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
    2023-06-02
    136人看过
  • 侮辱老年人如何处罚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第48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4-26
    30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是如何制定的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结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第四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内部文书是指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外部文书是指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机关对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机关制作文书时应当按照《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
    2023-08-05
    51人看过
  • 如何处罚违规的老年培训班
    1、对违规举办老年培训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和有关民办学校法律规定的,可以办理审批手续;逾期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
    2023-05-31
    3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规定听证程序
    一、行政处罚如何规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
    2023-04-16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会计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的行政责任包括: 1、行政处罚: (1)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适用行政处罚所应遵循的一项基
    • 行政处罚70岁老人是什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10
      如果已经满70周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具体的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要进行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如果未满70周岁的,则如果被处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仍应正常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
    • 行政处罚个人独资企业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3
      处罚法人不会处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但涉嫌刑事犯罪、民事债务的除外。 个人独资企业行政处罚还是需要看情况而定的,主体的问题不能贸然确定。
    •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分别规定了: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
    •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11
      1、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五条,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