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继承人失去联系怎么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1:42:11 243 人看过

一、共同继承人失去联系怎么继承?

继承人联系不到的:

1,在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理行共有遗产(未分割的)的处份,必须有其他继承人的书面放弃声明;

2,继承人联系不到,如果达到法定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宣告失踪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3,继承人被宣告失踪的应保留其遗产继承份额(由其配偶或者子女等人代管;无上述人员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4,具体可咨询律师或者要求法院宣告失踪时一并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两次。先分割死者的个人财产,再分割死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活着的一方不能单独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的分割顺序:

(一)无夫妻共同协议的,一般应平均分配。

夫妻双方不同意财产分配的,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即死者可以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二)无遗嘱的,依法继承分配死者的个人财产。

死者未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一般为配偶、父母和子女。

举例说明:

假设夫妻共同财产100万,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如果没有协议,妻子可以先分同财产的一半,即50万。

2.剩下的50万属于丈夫的遗产,应由妻子、丈夫的父母和夫妻的共同子女共同享有。

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并列关系,没有顺序,财产继承应共同分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失去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一)工资。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的婚前财产仍属于婚后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不会改变。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取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属于夫妻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日用品;

例如,女方佩戴的结婚戒指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夫妻一方死后,没有夫妻共同协议,一般应当平均分配。无遗嘱的,死者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活着的一方不能单独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分享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然后与死者的父母和子女分割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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