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耕地农村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土地面积和税率来进行确定,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一、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的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和计算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
土农耕土地产权土地使用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64人看过
-
租用农村土地是否交土地使用税
150人看过
-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10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农村用交不
320人看过
-
农村耕地地力补贴的发放规定是什么?
1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对耕地的征收范围是
275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
农村使用耕地建房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般来说耕地的性质是不能随便发生改变的耕地转为建筑用地是需要经过审批的,未经审批是不得建房中间的手续是很繁琐的再则他们应该就农田的采光问题给予你经济补助多远的距离不会影响采光这还要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太阳高度等来决定但是根据物权法之规定他们应该就采光权问题给予经济补偿你可以跟他们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同时你还可以查询一下他们将耕地变作宅基地是否合法是否有正当手续没有合法合理的程序可以向国土部门检
-
-
如何证明农村土地是建设用地而非耕地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实际上建设用地的这个称谓是不准确的。建设用地是指已经把农业用地办理了征转用手续,转为国有土地,并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并被规划为用途为建设用地。在农村主要是看村庄规划以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在规划区内,并且不是基本农田,就可以进行房屋建设。这些信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或都耕地保护部门就可以了解到。
-
农村耕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如何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5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可以提出续期的请求,农村耕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30年,特殊林地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可以延长的。对于一部分想要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大户,可通过土地流转政策解决部分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目前农村的土地主要存在
-
农村土地可否开征土地使用税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4乡村不隶属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公司在乡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屋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限定交纳土地使用。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屋税征税范围的通知》限定:房屋税在城市中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市区。指的是城市行政辖区内按城市建设规划已事实上成片开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