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以股东身份为基础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形式,包括财产权、经营权和其他权利。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形式,与“财产权”或“债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股权的持有与股东身份的存在密不可分。股权转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丧失,股权转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获得,完成股权交易程序至少需要以下步骤:
(1)公司股东与拟转让其股权的各方(包括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持有并转让公司股权的一方称为“转让方”,支付价款并转让公司股权的一方称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属于“约定债务”的法律关系(2)以公司名义,就股权转让事项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商投资企业),并作出相关决议,编制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法律文件。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一般包括:
1.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事实
(2)受让人不是公司其他股东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修改公司章程
其他与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内容,包括人事变动,etc
可见,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依法有义务配合完成股权转让,这主要受《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司与其他股东、拟转让公司股权的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定债务”。当然,法定债务有效的前提是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不违反相关法律,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
(3)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登记行为依法公告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公司应当将新股东列入股东名册,或者根据工商变更登记的内容出具相应的股东身份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机关,有义务依法对股东的投资行为和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二是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显然,股东和公司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对人。工商变更登记前应当履行专门的行政审批程序。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须经政府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如果涉及外商投资,根据投资额,需要经国家规划管理、外汇管理、外商投资管理等不同层次的部门批准;涉及国家对股东身份有特殊限制的行业,如金融、信息、交通、资源、医疗卫生等,也需要得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特别批准。这些专项审批程序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范畴。公司股东、投资者以及公司与这些国家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也是管理层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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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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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属于什么性质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301、股权是一种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具有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权利集合形态,它是与我们平常所讲的“物权”或“债权”不同而又彼此相关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 2、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权的持有与股东身份的存在不可分离,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丧失,股权的受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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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者成为新的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程度就要低一些。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这种规定相比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一般性规定,设定了更为苛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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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在诉讼法上的性质和法律关系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9一、股权及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股权是一种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具有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权利集合形态,它是与我们平常所讲的“物权”或“债权”不同而又彼此相关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股权 正文: 一、股权及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 股权是一种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具有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权利集合形态,它是与我们平常所讲的“物权”或“债权”不同而又彼此相关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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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哪些性质四川在线咨询 2021-04-06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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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性质押股权转让是否有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3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的话,是有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