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考验期满后会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21:40:28 419 人看过

一、死缓考验期满后会怎样处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三)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四)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二、适用死缓的条件是什么

死缓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使用死缓首先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是罪该处死;而这就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如果犯罪分子的罪行不应处理死刑,如:仅仅是偷盗,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或社会危险事件的发生,那么就罪不当死,就没有判死缓的情况发生。

第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而这就是我们区分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从审判实践来看的话,如果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有自首或者立功的表现,民愤不是大到出门就有可能被追着打的地步,是可以酌情考虑死缓的。除此以外,还有罪行相对较轻的或者是案件中被害人有明显过失,引起犯罪分子激愤所杀的。

死缓并不是指两年结束后,立即执行死刑。死缓制度是我国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是针对那些已经足够执行死刑,但又不必马上执行的犯罪分子,留待查看,以观后。在两年的缓期内如果表现良好,期满后,就不必执行死刑了,改为无期徒行。如果冥顽不灵,期满后,执行死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死缓考验期过失犯罪会执行死刑吗?
    一、死缓考验期过失犯罪会执行死刑吗?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的,才核准执行死刑;若是过失犯罪,则不直接核准执行死刑,而是将所犯之罪和原判之罪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所以,死缓期间过失犯罪应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但并不一定立即执行死刑。二、缓刑和死缓的区别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于缓刑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考查”);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
    2023-04-28
    295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后起始日的确认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执行。缓刑的考验期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2023-07-06
    280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后如何申请减刑?
    缓刑到期后一般当天解除。缓刑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无期徒刑的减刑和缓刑无期徒刑减刑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明明被判了无期徒刑怎么还可以减刑呢?规矩法规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如果获得了减刑,那么最低的要求是怎么样要求的呢?主要的关键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无期徒刑的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之前,罪犯应当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机会。无期徒刑减刑问题: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
    2023-07-20
    107人看过
  • 死缓是不是死不了,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
    一、死缓是不是死不了大部分的死不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
    2023-02-22
    269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已满怎么办理解除手续
    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不过你在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你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然后撤销档案,表明你的缓刑已经执行完毕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
    2023-06-12
    360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有案底吗?
    一、缓刑考验期满有案底吗?缓刑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种有罪判决,会有犯罪记录。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是需要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
    2023-04-28
    410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考验期满才发现?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有新罪按照累犯来处理。一、什么是剥夺假释, 剥夺假释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撤销假释的三个条件: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的。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二、缓刑在哪里执行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外,其余的都是在监外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
    2023-04-06
    454人看过
  • 判处死缓后结果会怎样
    被法院判处死缓后会有的结果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当事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对强奸罪判处死缓之后减刑是否可以?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新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相应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犯强奸罪一般情节的,处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2023-07-31
    459人看过
  • 死缓满两年期限后如何处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本条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叮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执行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当适当缩短,间隔期间也应适当延长。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缓减为有期徒刑,其前提是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死缓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应减为无期徒刑,如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才能
    2023-02-24
    166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解除缓刑的条件
    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不过在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然后撤销档案,表明缓刑已经执行完毕。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
    2023-02-25
    350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怎么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怎么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
    2023-04-15
    358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后,刑罚是否继续执行?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次犯罪的人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中关于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因为缓刑犯从未执行过有期徒刑,因此不属于累犯。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缓刑考验期满后再次犯罪的人,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中关于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因为缓刑犯从未执行过有期徒刑,因此不属于累犯。另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缓 刑 期 间 再 犯 新 罪 ,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宣告缓刑时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者接触特定的人。对于被判处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2023-09-01
    412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怎样转移监护地
    一、缓刑考验期怎样转移监护地正确的说法不是转移监护地,而是变更居住地,社区服刑人员应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在刑事处罚判决前进行调查评估就应主动提出到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相应的机关可以委托居住地进行调查评估。法院判决后一般不宜变更,而且办理的手续较为麻烦。如果确需要变更居住地,可以向服刑地的社医矫正机关提出手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否则批准须原居住地与新居住地的县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二、缓刑离开居住地会有什么惩罚警告处分。警告三次仍不改正,撤销缓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1、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2、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
    2023-05-06
    79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如何处理?
    1、考验期内犯新罪,期满后发现的处理。无论何时发现,均撤销假释,先减后并。2、期满后发现漏罪,不撤销,就漏罪单独处罚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
    2023-04-06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办,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 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 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
    • 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缓刑考验期满后会怎么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
    • 死缓考验期满怎样才能找到回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
      《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
    • 缓刑考验期满后,考验期满后,考验期满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执行刑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2
      最新修正(刑法修正案九)的《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三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考验期五年,五年期满,原判三年有期徒刑不再执行,如果涉嫌新的犯罪或者遗漏罪行,则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或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
    • 怎样处理假释考验期满的后果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假释期满就不再执行原判处刑罚,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