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同居关系
在庭审中,经常会有一方不承认是同居关系,这就需要主张同居关系一方,提供证据进行证明。
因此,律师建议在起诉之前,尽量收集能够确认双方同居关系的证据,或者在调解阶段签署《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如案例一中签署的协议,确认同居的时间及同居的事实,财产的分割方式。这样,即使一方想反悔或者不执行该协议的内容,那么该协议也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同居关系和确认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各自占有比例的证据使用,在法院认可协议的效力后,一般依据双方的协议约定对共同购置财产的分割进行判决。
2、确认出资的比例
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由于购房政策的原因,往往会将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因双方金钱有时会混同使用,甚至相互转账,导致无法确认共同出资中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
因此,律师建议双方在共同出资购置财产时,最好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各自出资比例及占有财产权属比例,同时,出资最好用银行转账方式,以便留下相应证据。即使事前未签订协议也可以参照案例二中,事后补签协议,同样可以确认双方的出资份额,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按揭买的商品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一)对于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房屋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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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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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主体是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3男女同居期间财产 同居关系析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1)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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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析产纠纷也能调解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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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应注意问题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2房屋产权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另一方要求确认为房屋共有权利人,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产权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并不必然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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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文章应注意的几点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4、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