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检察院关于诈骗罪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检察院关于诈骗罪的解释有: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起诉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诈骗罪需要的证据为:
遭遇诈骗,不论数额多少都应当及时报警;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为:定义不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处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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