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的缺陷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1:42:57 207 人看过

1、实体上存在两项弊端

(1)债权凭证制度缺乏法律和理论依据。

不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均无债权凭证的规定或有关精神。债权凭证制度是一种案件终结执行的制度。同样债权凭证亦缺乏理论依据。我国民诉法关于法律文书的称谓有着严格的界定,各种法律文书都有特定的含义。判决书解决实体问题,裁定书解决程序问题,决定书解决其它问题。债权凭证的出现从理论上打乱了法律文书的体系,使法律文书的内涵出现混乱。有一种意见认为债权凭证的性质属公证文书,但法院作为公证文书的发放主体更是值得怀疑。因此债权凭证亦没有理论根据。

(2)债权凭证剥夺了当事人依法享有主张利息的权利。

2、程序上存在两项缺陷

(1)债权凭证的发放缺乏应有的程序。

(2)执行期限自相矛盾。首先,实行债权凭证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执行效率,但债权凭证制度规定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之一是执行期限届满,人为降低执行效率。其次,我国执行法律要求执行案件必须在执行期限届满前执行完毕,而债权凭证却要求等到执行期限届满后再行发放。债权凭证制度的实施严重违反执行期限。

3、债权凭证制度的实施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表现在三方面:

(1)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对法院出具“法律白条”的认识。

(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诉讼成本。

相关知识:债权凭证的特征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债权凭证制度,债权凭证制度的特征有哪些?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凭证制度的特征有哪些债权凭证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是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三是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从以上特征可以看出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似,但二者又有本质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一是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二是发放期限不同。执行中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只要出现应当中止的情形,任何时间内均可中止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二、什么是债权凭证制度债权凭证是在执行工作改革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新制度,是指在金钱给付案件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
    2023-02-25
    414人看过
  • 物的权利缺陷
    买受人
    赋予买受人中止支付价款权的目的在于对买受人提供一种积极的保护,使其免受可能丧失标的物权利的损害。但买受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应当依照本条的规定,首先要有确切的证据,其次,只能中止支付与受影响的标的物相应的价款。大陆法系的一些民法典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日本民法典第576条规定,有就买卖标的主张权利者,致买受人有丧失其买受权利之全部或一部之虞时,买受人可以按其危险程度,拒绝支付价金的全部或一部。但是,出卖人已提供相当担保时,不在此限。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368条规定,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恐第三人主张权利致失其因买卖契约所得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者,得拒绝支付价金之全部或一部,但出卖人已提出相当担保者不在此限。可以看出,在给买受人此项权利的同时,为了不过分损害出卖人的利益,这些法律和本条都规定,出卖人可以提出以提供担保的办法使买受人支付价款。这种担保应当是与买受人有理由证明的可能损害相适应的。
    2023-06-08
    359人看过
  • 小产权房有什么缺陷
    小产权的房子现在很少有人提起,但在二手市场还是有很多小产权房子存在。想要买房的朋友都知道,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一般不要购买。但很多人最后还是因为价格、位置,或者被告知有大证只是办不出小证,也许以后交少许罚款就能办出来,只是时间问题,将来一定可以解决等噱头“引诱”,最终选择了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到底值不值得买呢?业内人士总结了小产权房的几大利弊。小产权房的利益双方可以暂时获得以下好处:一、住房梦。低售价、低租金,成为低收入人群抢购小产权房的主要推动力。相较于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购房者购买到了便宜的房子,实现了住房梦。二、小产权房主导者的超额利益。基层的乡政府、村政府基于利益需要默许推动之下,很多小产权项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也迅速发展。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目前流入市场新增的小产权房主要基于集体用地,甚至部分占用耕地。村干部手里掌握着村集体用地的公章,私自卖地很容易,在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
    2023-05-05
    351人看过
  • 股东资格的缺陷是什么
    瑕疵出资人的股东资格:(1)股东出资不是股东资格的前提。笔者认为,这种股东资格必须来源于出资是值得商榷的。首先,这种观点不适用于股东资格的情况。因为,在连续收购的情况下(如继承、赠与、转让),不存在继承人向公司出资的情况。其次,甚至从最初收购公司的股东资格。关于出资与股东资格的关系,大多数国家的一般规则是不建立出资与股东资格的一一对应关系。正如出资不一定导致股东资格一样,股东资格也不一定取决于出资。(2)分期出资的立法为瑕疵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提供了可能。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下,要求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性,从而尽可能维护交易安全。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企业资本对交易安全的维护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严格坚持“出资取得股东资格”的原则也会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一些公司法学家主张应弱化出资对股东资格的影响。例如,韩国著名公司法学家李松教授在谈到股份公司的股东和股东权
    2023-05-07
    149人看过
  • 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缺陷
    目前清理证券公司挪用保证金等政策动向,容易强调证券公司区别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面。但是,证券公司毕竟也是金融机构,其经营活动的平稳进行,必然也需要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否则,狭窄的融资渠道无疑会加大证券公司经营的脆弱性。从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看,资产方的资金需求很大,特别是长期资金需求大而来源又特别少,所以,必须在清理客户保证金等压缩证券公司资金来源等举措的同时,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比如证券公司的股票质押业务、过桥贷款等等。在国务院9条中如何拓展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已经界定得十分清楚,既要堵邪道,又要开正常、规范、透明的融资渠道。据了解,现在市场上有的已经出现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有的就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要求其下属国有企业不再做资产管理业务,可能一笔业务抽走10亿元乃至更多的资金,这即使对于流动性管理良好的证券公司也是相当大的挑战,何况本来就处于风雨飘摇中的那些脆弱的证券公司呢?一种可能的被动行
    2023-04-24
    393人看过
  • 缺陷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
    缺陷股权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1、没有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和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已确认为股东,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突出;2、出资不足,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纳。在实践中,首次出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或未缴纳剩余应付资金,导致股东未完全出资;3、投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性财产,但实物或其他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的价格;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已办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实物;5、根据协议和章程,应用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与实际协议不同。一、股东出资纠纷的原告主体是谁股东出资纠纷的原告主体是股东或者是公司。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有哪些主体,主要依据公司出资纠纷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公司清算时产生纠纷的,主体包括债权人、出资瑕疵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
    2023-06-29
    261人看过
  • 股权融资的方法,有什么缺陷?
    一、股权融资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二、股权融资特点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三、股权融资的方法
    2023-03-29
    464人看过
  • 提单属于债权凭证还是物权凭证?
    一、提单债权凭证还是物权凭证?提单是债权凭证,也是物权凭证。提单的定义就是物权凭证,无论谁持有提单都可以凭此提货。但是提单的货物装运之后,托运人刚刚拿到提单时,直到收货人还没有支付对价(货款)之前的时段,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的确是在债权状态,一旦收货人向托运人支付了对价,其立即变身为物权凭证。其后,如果提单在转让的过程中又出现未支付对价的持有人,对于转让人来说,其重新变身为债权凭证。当然无法对提单这样下定义,因为这个变化过程一般很短。二、提单的分类1.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2023-02-21
    493人看过
  • 什么是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责任如何
    一、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二、什么是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构成产品缺陷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三、产品缺陷责任如何承担根据《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
    2023-04-11
    400人看过
  • 什么是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设计缺陷存在
    一、什么是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设计缺陷是指产品设计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是生产者在制造产品之前,由事先形成的对产品的构思、方案、计划安排、图样等设计上的失误而造成的产品缺陷。设计缺陷一般由配方处方错误、原理错误、结构设计错误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二、产品设计缺陷存在哪些危害设计缺陷是产品的先天不足,其影响的面是广泛的,可以说影响到所有同类产品。也就是说,产品一旦存在设计上缺陷,其影响所及就不仅仅是个别产品,而是整个生产线,将造成依此设计生产出的所有产品存在缺陷,随之而来的是大范围的损害事故。所以说设计缺陷的危害是严重的,尤其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由此引发的事故更是层出不穷。如据美国有关部门统计,仅在汽车小型节能化运动中,每年要造成1300多起死亡事故。三、产品质量一般需要符合哪些要求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
    2023-06-25
    271人看过
  • 什么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缺陷产品不召
    一、什么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缺陷产品召回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最终用户手上的缺陷产品收回,召回制度是针对已经流入市场的缺陷产品而建立的。所谓缺陷产品,是指因产品设计上的失误或生产线某环节上出现的错误而产生的,大批量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或危害环境的产品。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二、缺陷产品不召回会有什么危害由于缺陷产品往往具有批量性的特点,因此,当这些产品投放到市场后,如不加以干预,其潜在的危害是巨大的,有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或环境造成损害。例如,燃气灶存在缺陷可能会引发火灾,玩具过于坚硬或锋利可能会危害儿童身体,
    2023-06-27
    237人看过
  • 债权凭证和债务凭证是一个东西吗
    债权凭证和债务凭证的区别:1、法律概念不同: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2、行使方式不同:债权凭证是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它的作用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而债务凭证的行使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一)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二)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三)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四)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二、债权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2023-03-23
    472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设立缺陷?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缺陷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并宣布设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实体要求或程序要求,使公司法人人格不稳定的法律现象。公司设立缺陷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是公司已登记成立;2、是成立公司仍存在缺陷,使公司法人人格处于不稳定状态;3、缺陷只发生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呀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足够多、有公司的名称以及有公司的章程等等,具体需要满足的条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
    2023-07-07
    262人看过
  •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
    一、债务凭证含义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二、债权凭证含义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三、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的区别1、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2、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文中是这样说明的: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因行为,也可以规定某些债权行为是无因行为,德国民法就是如此。某种行为,在理论上我们认为它“应该”是无因行为,但未规定在法律中,还是不能作为无因行为看待。3、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
    2023-02-20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债权凭证与债权凭证的功能性及优缺点是什么,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从自身具有的功能上讲,执行中止是执行过程的一种中断措施,自身具有独特的法律意见,首先,从法院职权来讲,执行中止是法院执行机构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它保护了申请人的执行时效,也保护了被申请人最基本权利。而债权凭证,第一是证明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第二,终结执行程序。由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已经启动或者即将启动的执行程序中,即使执行机构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债权人的债权也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
    • 债权凭证和执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凭证和债权凭证的区别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执行中止与债权凭证的区别从自身具有的功能上讲,执行中止是执行过程的一种中断措施,自身具有独特的法律意见,首先,从法院职权来讲,执行中止是法院执行机构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它保护了申请人的执行时效,也保护了被申请人最基本权利。债权凭证第一是证明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第二,终结执行程序。由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已经启动或者即将启动的执行程序中,即使执行机构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债权人的债
    • 什么是担保债权凭证,担保债权凭证的特征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担保债权凭证担保债权凭证(CollterzedDebtObgtio,CDO)是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之一。为一固定收益债权的债券组合,发行者将一组固定收益债权加以重组证券化包装后,再依不同信用品质来区分各系列证券销售给投资人,债权产生的现金流量就依照证券发行条件付息给投资人。因票券发行者的数目多元化,可以降低因某一家发行者拖延债务所造成的冲击,能使收益远高于同等级的单一资产的投资;且因各系
    • 产品缺陷指什么缺陷的详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产品缺陷指什么缺陷如下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 什么是债权凭证的管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6
      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要管理好债权凭证工作,必须搞好债权凭证的登记工作。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