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后的继受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九条集体企业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有国家、本企业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企业职工个人投资入股的,应当依照其投资入股金额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从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相同的比例偿还;(二)其余财产,由企业上级管理机构作为该企业职工待业和养老救济、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等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司注销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是怎样的
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2、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3、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三、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
企业注销新规定如下: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其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登记机关会在受理次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10天,并提供3份材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核,20天左右就能完成注销,时间节省了2/3。企业简易注销所需材料:(1)《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集体所有制企业吊销转注销
148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后,其权利义务由谁承担
54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后财产怎么分配
391人看过
-
企业所有制是否包括集体所有制?
261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51人看过
-
一般集体企业清算主体是谁
99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企业的债务主体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4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尚有债务未清偿,股东仍然以虚假清算报告
-
集体所有制企业有股东么?集体所有制企业具体是哪些意思呀?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入股集资、联合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 集体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形式。与国有制相比,集体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的范围不同。 集体经济传统形式的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按劳分配 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在实践中,特别是一些企业在设立时就确定了集体股,这样对集体股
-
企业是否属于集体所有制制企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301、属于。 2、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3、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企业。
-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不是国企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31、集体所有制企业不是国企,集体所有制一般是一个城镇,或者一个乡镇注册成立的,属于集体的企业。 2、它是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并且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3、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区办、县办、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劳动者集资合伙办的集体企业等等;乡镇集体所
-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怎么处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条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前款所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应当符合下列任一项的规定: (一)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二)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