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4:21:34 213 人看过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3.其他。

一、犯罪嫌疑人如何界定

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可以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条件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规定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三、刑事案件对证据的要求

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为: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
    诉讼案件从古至今,都是要讲究证据,没有证据,那一切都不不行的,只有拿得出证据才能打赢诉讼案件。证据又分人证和物证。所谓的物证就是作为证据的实物,证人则是对于这场诉讼案件作出证言的人。那么证人在公堂之上所做的证言,是怎么样的呢?是不是只要有证言就可以了呢?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又是怎样的呢?在我国,证明责任的承担主体首先是控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即公诉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只有他们才应依照法定程序承担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无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责任,这是证明责任理论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古老法则在刑事诉讼中的直接体现。此外,根据“否认者不负证明责任”的古老法则和现代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这表明,从整体上看,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一个专属于控诉方的概念。但是,在少数持有类的特定案件,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3-06-03
    22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是刑事诉讼?
    第一百五十四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第一百五十五条【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一百二十九条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第一百三十条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
    2023-08-05
    474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的诉讼是
    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有时会出现不利于原告举证的情形出现,这是法律就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一、中国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吗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二、交通事故原告怎么举证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提出证据或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三、医疗纠纷
    2023-06-28
    389人看过
  • 虚假诉讼怎么举证,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恒定标准,证据是实现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石,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重要依据。就何种资质的证据材料可以被法官所采纳的问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贵在《证据法学》一书中指出:“原则上一个证据要转化为法院据悉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都必须同时具备双重证据资格,即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符合司法需求的证据,同时具备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理论上,证据能力涉及证据资格问题,具有法定性,即一种证据材料能否为法官所采用;证明力解决的是事实问题,即一种证据能否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若有证明作用,又是有多大的证明作用,法官在对其评判过程中享有较大的裁量权。但可以确定的是,符合司法需求的证据必须具有“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所谓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一种客观事实,不以主观意志转移;其次,要求证据与待证案件事实有较强的关联性、逻辑性,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合法性则表明
    2023-06-03
    4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
    2023-08-15
    347人看过
  • 儿童及刑事责任是什么,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儿童及刑事责任是什么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二、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成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年龄界限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即凡年
    2023-06-26
    472人看过
  • 法律对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一、法律对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对举证责任的规定,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及时提供证据。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将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有: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
    2023-06-06
    13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的规范性文件
    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1)无罪推定原则。(2)公诉案件由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3)自诉案件由原告方承担举证责任。2、举证责任转移: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确立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只是明确了整个案件的举证责任应该由提出犯罪指控的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证明责任分担者是谁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诉讼角色,负有相应的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经人民法院审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怎样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
    2023-08-04
    476人看过
  • 违约责任过高的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违约金过高调整的主张也应按照这一举证原则进行分配。除非违约金过高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或者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或有生效判决裁定证明等属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证据规则规定的不需要举证证明的情形。因此,主张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的当事人,应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如果主张调整的一方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违约金确实过高,坚持约定的一方应提供证据反驳,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违约金约定过高如何处理违约金过高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少,法院是会支持的。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减少,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违约金首先可以在合同中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发生违约情况就按照约定履行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
    2023-07-20
    244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责任的法律规定,其诉讼费用的标准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的标准根据具体的程序有所不同,如起诉费按照案件的诉讼标的数额按比例收费,而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按件收费,每件交纳100元。一、民间借贷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的法律规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如下: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3.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二、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的标准民间借贷诉讼收
    2023-04-26
    367人看过
  • 票据法是怎么规定举证责任的?
    第一,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说明票据诉讼的举证责原则上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第二,当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的,持票人对持票的合法性应当负责举证。票据债务人对与其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提出抗辩,持票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约定义务。说明该《规定》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要求持票人对票据的有效性及持票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出抗辩的,根据对该《规定》的理解和专家学者的观点,应认为由该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主观上不具有善意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时,持票人才对持票的合法性负责举证,以便更好地保护合法持票人的利益。而对于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
    2023-06-06
    1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一、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吗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即《民事诉讼法》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审判实践中,单一的举证责任分配几乎不存在,从理论上讲,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是对立双方为支持己方主张的事实而进行的交替举证的辩证的矛盾运动过程。原告对自己的事实主张举证证明,经法庭认可,如对方反驳或提出新的主张,也应举证证明,该举证经法庭确认,若原告反驳,则要再举证,以此类推。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于如下范围: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新《民法典》颁布后,高空抛物的侵权也属于此类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三、民事诉讼逾期举
    2023-04-25
    1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举证责任主体是一样的吗?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律由被告承担,原告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其举证一般规则都是“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特殊情况决定,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特定的案由中,法律规定由被告负责举证,这种将举证责任指向被告的规定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
    2023-06-27
    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怎样规定刑事诉讼举证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6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如果是自诉案件,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如果是公诉案件,举证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
    • 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举证规定怎么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侵权责任举证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是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够自己收集证据的话,那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
    •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证据法学》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方当事人承担。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因为被告是行政机关,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中举证责任的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特殊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
    •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是什么最新刑事诉讼证明责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一般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明责任承担。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